1、旧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讨论稿)甲方: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保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开发、自求平衡和尽量节约土地的目标,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就旧村改造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宗旨和目标1、通过对甲方旧村改造,加快甲方新区建设,促进村民集体经济的发展,实现双方互惠共赢。2、在甲方宗地上建成一个宜居社区,改善当地居民居住环境。二、项目合作概述3、项目位于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详细
2、用地情况另议。甲方承诺将上述土地全部作为乙方开发及旧村回迁建设用地,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及乙方建设开发计划办理相关土地变性、规划、出让等手续,其相关费用执行本协议约定。4、甲方保证对该宗地享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此宗地作为出资,乙方投入各项建设资金、技术、劳务等共同开发,共享收益,共担风险。5、项目计划建设住宅及配套建筑总面积约 万平米,其中回迁住宅楼及配套建筑 万平米,剩余开发建筑 万平米,其开发建筑面积与回迁及配套建筑面积之比不小于 。三、项目实施6、甲方宗地上所有现有建筑及其附属物,由甲方负责拆除,土地达到可开发建设条件并提供建设用地及项目报批手续后,交付乙方。7、上述宗地由甲方负责出让
3、乙方,由乙方一次或分次经招、拍、挂形式获取,其地价招、拍、挂基价为 万元/亩,溢出价格乙方可无需缴纳。同时甲方承诺,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或根据政府规定履行程序时所交付的建设项目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甲方在乙方上缴上述款项之日起3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8、甲方负责征询旧村集体组织及村民意见,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及标准,并按照乙方建设规划及开发计划要求完成土地交付。乙方不承担宗地土地清理的各项费用,包括村民补偿、企业赔偿、拆除工费等等一切费用。9、甲方承诺,上述旧村改造项目所列开发土地分 次交付乙方,在下一期土地未交付乙方前,乙方有权利保留其上期土地内已建建筑物并对之有绝对处置权,同时甲方需按本协议
4、规定支付乙方违约损失。10、双方确定项目建设启动时间为2010年 月,在上述时间之前办理完毕项目前期规划许可。同时双方约定,在2010年 月前,甲方将符合开发条件的相应土地(不少于50亩)交乙方作为首期开发建设用地。11、乙方应根据项目计划,及时筹措、投入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充足。12、在签订本协议10日内,双方各自派遣若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协调双方的关系和对外关系,对合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具体运作开发项目。13、甲方提供的宗地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变更登记手续。同时,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名下的立项、规划、报建、建筑许
5、可等手续和证件,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上述证件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非乙方原因致使项目开发建设不能按照约定内容和乙方项目建设开发计划进行时,甲方承诺对乙方已完成项目内容无条件进行回购,回购价款确定方式如下:甲方回购价款=(乙方已投全部费用+乙方已投费用同期银行贷款利息)*1.1。上述款项在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全额支付乙方,详细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补充。四、项目建设15、回迁住宅楼及配套建筑具体位置、分布、结构等由乙方结合甲方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确定建设标准等,甲方负责对上述规划办理相关开发建设所需证件和手续。16、楼房配套应具备水、电、气、通讯等各
6、项设施。具体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7、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安装等各项事宜由乙方负责选任相关单位并组织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五、项目分配18、双方对所建设的房屋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根据规划,双方拟建设的房屋总面积约 万平米,其中,甲方的收益为回迁住宅楼及村委、幼儿园、学校、卫生所等配套建筑,对交付甲方房屋的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除甲方收益分配以外的房屋,全部归乙方作为收益分配,甲方不得在上述要求之外对收益分配再行主张权利。19、除本协议中限制上市交易的约定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收益分配的房屋均可依法上市交易。六、声明20、甲方保证此项
7、目的合作事宜已经过本集体民主议定,并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集体的任何成员或其他任何人均不提出不同意见或采取任何干扰项目实施的措施。21、甲方本集体任何人或单位以及之外的任何人,不管以何种理由干涉项目建设的,甲方均有排除妨碍的责任。22、乙方保证具有合作开发本项目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格。23、甲方保证乙方是本项目的唯一合作开发方,并保证不再与第三方就合作事宜另行谈判和签订协议。24、本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25、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协议履行进展、项目进度、情势的变化等情况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七、违约责任26、甲乙
8、双方应当按时全面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如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7、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符合开发条件的土地交付乙方开发建设的,或者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立项、规划、报建、建设迟延批准影响项目进度的,双方约定的项目建设期限顺延;同时,按照逾期期限,甲方应承担乙方项目建设总投资的相应银行利息及损失;(2)甲方村民或其他任何人扰乱项目建设造成工程停工的,应赔偿乙方因窝工、停工造成的损失;(3)因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项目不能实现开发目
9、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赔偿相关损失。28、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履约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2)作为收益分配给甲方的房屋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予以完善,直到符合条件;29、本协议未对其他违约情形规定具体违约责任的,不影响该违约方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项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八、项目享受政策30、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初次交易费、房屋土地权属初次登记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各类政府性基金;31、文物钻探费、考古发掘费、地质勘探费等按
10、实际人工成本费收取;人防配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减半收取;32、项目回迁楼及配套建筑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广电、排污等综合管网的开口费、初装费等非维护性和非使用性经营服务收费免缴,开发建筑按30%缴纳。33、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或双方根据项目整体测算情况协商处理。34、甲方承诺乙方所需缴纳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可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缴纳;九、附件及效力3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效力:(1)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书、颁发的证件及附图;(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规划、建设等图纸和相关标准;(3)授权代表签署的相关文件;(4)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5)其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法律文件。上述附件有关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十、协议生效及其它36、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根据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和双方确定的进度计划,由双方及时协商补充。37、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 乙方: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保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地址: 地址:北京市永外顺八条九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传真: 传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