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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岗位培训与考核制度
HHSL/WS-62-01
1.0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配备、考核、培训,以满足相应岗位职责的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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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岗位培训与考核制度
HHSL/WS-62-01
1.0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配备、考核、培训,以满足相应岗位职责的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的人员。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
3.2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监督及实施。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岗位技能培训。
4.0管理规定
4.1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质量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方针政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有关事故案例的培训教育。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员工、转岗、在岗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与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行吊操作工等)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有关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3 每年12月份,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培训需求,向办公室上报本部门下年度培训需求,办公室于年初制定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老师、培训考核方式等内容),经管代批准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按计划组织或参加培训。
4.4 办公室培训依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填写《培训记录表》,包括时间、地点、老师、内容及考核成绩并将相应试卷等进行归档,建立培训档案。
4.5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
1、《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119号)
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91号公告)
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GB16487.12-2005)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版)
5、《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6、《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7、《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8、《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9、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
熟悉了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4、《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及其修正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其他培训
1. 新员工、转岗、在岗人员厂规厂法、岗位技能、质量意识、相关法
律法规培训。
2. 检验人员检验规程、检验标准、计量知识、操作技能培训。
4.6办公室定期组织员工考核。采取笔试、问答等形式,对政策法规和操作技能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须完整记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应离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4.7相关记录
a. 《年度培训计划》
b. 《培训记录表》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HHSL/WS-63-01
1目的
为保证设备维护保养的及时到位,达到设备正常和安全的运转环境,保持其运转能力,确保设备始终能够满足实现产品符合性的要求。
2范围
公司内所有设备使用操作人员。
3职责:
3.1设备的使用者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2生产技术部负责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
3.4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
4.1 生产设备的识别、提供
4.1.1 设备的识别
公司为实现进口废物原料的利用加工确定配备破碎机、清洗线、混料机、造粒生产线等。
4.1.2 设备的提供
生产技术部根据车间的要求以及公司发展方向,填写《生产设施配备申请单》,注明设施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采购。
4.1.3 设施的验收
采购完成的设施,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人员安装调试,确认其满足要求由生产技术部在《设施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并记录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
4.2设施的使用管理
4.2.1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上岗操作设备,严格遵守此规定和相关工艺文件规定;
4.2.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并认真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
4.2.3管理好工具、配件,不得遗失;
4.2.4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应立即停车检修,如无力排除,应及时通知生产部。
4.2.5操作工因取料需离开运行中的设备时,应将运行中的设备委托邻线操作工人看管;
4.2.64.2工作中要互相监督、注意安全。对新员工应做好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发生事故、故障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和维修人员,并详细介绍事故情况。
4.3熟知三好要求: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
4.4做到“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5设备维护保养: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一般分为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
4.5.1检查项目:一般包含1)操作机能;2)动力传送机构;3)电器系统;4)液压、油路系统;5)压缩气体;6)外观;7)其他。
4.5.2设备操作者负责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应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每台设备均要有专人负责,并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以确保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4.6设备巡查:车间主任每天对各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的设备管理水平。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6.1《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
6.2《设施验收单》
6.3《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6.4《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HHSL/WS-63-2014
合格供方评价标准
HHSL/WS-74-01
1.0目的
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主料、辅料、包装物)采购、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3.0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
a)负责按公司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清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b)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4.0对供方的评价
4.1评价标准,为对采购产品进行有效控制,以使产品质量满足有关标准要求,要求供方符合以下标准:
进口废物原料(主料)国外供方
(1)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所在国家(地区)合法的经营性质;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4)熟悉并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相关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检验能力;
(5)具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或取得相应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资格证书;
(6)能够保证其产品符合与其申请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相适应的中国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7)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并对供货来源有环保质量控制措施;
(8)能对装运货物申请进行装运前检验并获得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出具的《运往中国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
(9)在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安全、卫生、环保质量问题;
国内原料(辅料、包装物)供货商
(1) 供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2)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3)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4)以往服务及供货能力优良;
(5)提供的样品及批量产品质量合格;
(6)质优价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4.2生产技术部依据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对采购产品的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评价方法如下:
4.2.1生产技术部组织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对供方需提供产品的要求、供货业绩和实际考察资料等进行评定,选择具有持续提供符合规定要求能力的供方为合格供方,填写“供方评价表”,并保存评定结果的记录。
4.2.2生产技术部依据供方评价结果,经总经理批准确定《合格供方清单》。
4.2.3生产技术部要严密跟踪供方货物质量。国外供方一旦发生供货不合格情况的,将取消其供货商资格,应立即向国家质检总局汇报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国内供货商一旦发生不合格情况,则做出退货处理并提出整改要求,再次供货不合格,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4.2.4生产技术部除平常组织对合格供方的供货业绩进行动态跟踪外,每年年底前还应依据其供货业绩对国内外合格供方进行一次集中评定,对于供货业绩下降的,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评定结果及因评价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保持和收集保存。
5相关记录
a.合格供方清单
b.国内外供方评价表
c.供方业绩登记表
采购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检验制度
HHSL/WS-824-01
1.0 目的
对采购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
2.0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持续满足其预定目的的能力进行确认;对生产所用原材料进行监视和测量。
3.0 职责
3.1生产技术部检验室负责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签订采购合同。
4.0检验规定
4.1国外所有供货商须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并达到我公司的合格供方的标准;
4.2签订采购合同之前,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样品质量检验记录,保证所采购的货物品质符合我公司的采购要求,货物标准达到加工利用单位的生产要求。具体质量要求:
HDPE破碎料必须压碎或切碎,然后清洗与晾干;
HDPE破碎料必须不含任何化学物质;
HDPE破碎料可以是任何颜色和任何体积;
HDPE破碎料必须清洁和干燥。
良好包装。
薄膜必须清洁和干燥
捆包的外观必须干净(而不是陈旧积满灰尘的薄膜)
4.3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我国环控标准的条款,并明确对不合格货物履行退运义务责任人等内容。合同不合格条款中应明确安全环保卫生不合格和品质不合格的处理措施的区别;
4.4国外供货商在装运货物时,必须委托检验人员在现场监装,并对装运过程进行全程拍照,每个集装箱提供不少于8张现场装货的照片,并且能清晰的反应货物质量、包装、箱号、封号等;
4.5每批次的货物必须经过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外观检验或放射性探测,确认在现场检验过程中未发现禁止物质或有害物质或放射性超过标准规定,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16487.12-2005。并出具《运往中国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CCIC)。
4.6货物到港之后,必须经过国内港口的商检机构的检验,并取得货物通关单;
4.7海关放行之后,立即向本公司和加工利用单位发《到货通知》,所有货物以海关及商检部门提供的磅单,集装箱号及铅封号为准。
4.8货物通关之后,使用有多年契约关系并具有良好口碑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9当货物运至本公司或加工利用单位之后,检验人员首先核对封号和箱号是否一致,并对卸货过程及实际货物进行拍照,并依据进货检验规程进行取样、化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做出合格与否的质量判定。
4.10对有问题的货物立即向当地质量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相关记录
a. 到货通知
b.进厂检验记录
加工利用单位选择制度
HHSL/WS-74-01
1.0目的
为对加工过程及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以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对国内加工利用单位。
3.0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国内加工单位加工过程进行监控。
4.0管理规定
4.1加工利用单位基本要求:
4.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
4.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1.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证;
4.1.4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加工场所;
4.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门颁发的《关于对XXX申请进口废塑料监督管理情况及初审意见表》;
4.1.6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1.7没有任何不良违法记录;
4.2具有充足的工程人员,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
4.3具有完备实验室检测设备;
4.4具有完备的加工设备,年总加工能力不低于5000吨;
4.5具有完备的生产管理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4.6具有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4.7具有污染防治设施。
4.8生产技术部依据评价制度,对加工利用单位进行评价和选择。评价方法如下:
a) 生产技术部组织公司相关人员根据选择和评价制度,对加工利用单位的加工能力、环保控制能力等进行评定,选择具有持续提供符合规定要求能力的加工单位,填写“加工利用单位评价表”、“加工利用单位环保质量能力评审记录”,并保存评定结果的记录。
b) 生产技术部依据评价结果,经总经理批准确定《加工利用单位清单》。
c) 生产技术部要严密跟踪加工利用单位的加工全过程。一旦发生不合格情况的,应立即向国家质检总局汇报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d) 生产技术部除日常组织对利用单位的加工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外,每年年底前还应依据其加工能力对利用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评定,对于加工利用能力下降的,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取消与其的代理关系。评定结果及因评价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保持和收集保存。
5.0相关记录
a.加工利用单位清单
b.加工利用单位评价表
c.加工利用单位环保质量能力评审记录
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交相应的利用单位制度
HHSL/WS-751-02
1.0目的
确保进口可用作的固体废物交相关的利用单位符合环保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进口废物国内利用单位的固体废物交相应单位利用过程环保和质量安全的控制。
3.0职责
生产技术部业务人员负责向加工利用单位交付废物原料的过程的控制。
4.0管理规定
4.1我公司生产技术部必须派专人如实记录货物情况并将通过商检的废物原料全数以汽运的方式运至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单位厂区,途中不得流失。
4.2废物原料数量以提单重量为依据,以加工利用单位的磅单为准,保证集装箱号清晰完好并且与海关提供的信息相同。如有流失,加工利用单位将中止与我公司的代理合同,依法向当地检验检疫局举报,所有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4. 3生产技术部建立《固体废物流向记录表》,向加工利用单位交付废物原料时索取并妥善保存收货凭据。
4. 4加工利用单位必须保证废物原料全部在自己厂区加工,不流失,保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并填写《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记录》。
4. 5质检员监督我公司及加工利用单位生产过程,督促对其加工利用过程进行识别,如未分拣原材料、分拣夹杂物、半成品的识别。如发现废物原料流失或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我公司将中止代理合同并依法立即如实向当地检验检疫局及环保局举报,法律后果和责任由利用单位承担。
4.6相关记录
《固体废物流向记录表》
《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记录》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交给加工利用单位的凭据》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环保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HHSL/WS-751-03
1.0目的
确保进口可用作的固体废物利用环保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进口废物国内利用单位的固体废物利用过程环保和质量安全的控制。
3.0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环保和质量安全的控制
3.2生产技术部负责进口废物国内利用单位生产过程环保和质量安全的控制。
4.0管理规定
4.1根据企业提供的环评报告和申请进口废塑料监督管理情况及初审意见表,监督加工利用单位制定健全的环保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查看加工利用过程是否存在环保质量安全隐患,是否符合所属环保部门的环保要求。
4.2生产技术部对本公司生产过程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生产技术部对加工利用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全过程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监督加工过程中的废水排放情况,确保废水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排至指定区域进行处理,在排放过程中避免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2)监督加工过程中的废气排放情况,在造粒机上方接集气罩,用喷淋法处理后向大气排放。
3)监督加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情况,使用减震隔音措施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4)监督加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筛选工序分拣出的夹杂物,清洗工序产生的沉淀的部分杂质和泥沙,以及少量生活垃圾。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按照环保要求实行回收利用;其他废物置于厂区内统一放置的垃圾箱内,收集后定期清理外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0相关记录
《加工利用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过程监督检查表》
搬运、贮存和防护控制制度
HHSL/WS-755-02
1.0目的
为确保产品搬运、贮存和防护符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搬运、贮存和防护以及加工利用单位。
3.0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加工过程产品的搬运、贮存和防护;
3.2财务部仓库负责仓库产品的搬运、贮存和防护;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和督促加工利用单位的产品的搬运、贮存和防护。
4.0管理制度
4.1搬运控制
4.1.1自口岸全部由集装箱汽运至本公司及加工利用单位,使用具有丰富运输经验及良好口碑的运输车队,在运输过程中保证集装箱封号清晰完好,沿途无泄漏,无污染,符合环保要求。
4.1.2加强本公司及利用单位在搬运时使用合适的周转车或叉车,对货物轻拿轻放。搬运时按照废物原料的类别,编号,批次进行搬运。
4.2贮存制度
4.2.1废物原料入库时须凭检验员签字的《入库单》入库,入库时协助利用单位仓库管理员核对入库单与实物是否相符。
4.2.2加强加工利用单位建立并执行进口废物贮存、入库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将废物按照编号放置在预先指定的地点,不同种类的废物须分类排列并保留一定距离间隔。
4.2.3派专人负责看管,保证贮存过程中不流失及货物安全。
4.3防护制度
4.3.1提高本公司及加工利用单位安全防护意识,监督本公司及加工利用单位在指定地点粘贴安全防护标识。
4.3.2加强本公司及加工利用单位消防巡查力度,保证消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定期检查消防灭设施,及时修理并更换失效的设施。
4.4加强本公司及加工利用单位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货物和人员安全。
5.0相关记录
《入库单》
《出库单》
原材料贮存、入库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
HHSL/WS-75-04
1.0目的
公司对生产物资在库房的贮存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入库,不合格的成品不发出;贮存的物资不污染。通过对仓库的合理控制,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与公司财产的有效保护。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用材料、备件;非生产用物品及产成品的仓库。
3.0职责
3.1生产技术部检验室负责对生产用的原辅材料及产成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控制。
3.2仓库负责产品的入库保管,储存及出库工作。
3.3对于顾客提供的产品,按照产品类别由仓库负责保管与储存,保证所使用的顾客提供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4.0程序
4.1原料贮存、保管
4.1.1仓库应对所有贮存场地空间进行合理区域划分,库管员应按划分的区域分区、分类存放,库存的物料、产品应分类存放,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要求物料、产品垫托盘离地、离墙20厘米以上,层高两层。区域之间、同区不同柜或车之间应有20厘米适当间隔;区域存放的物资应在显著位置处做出明确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等。
4.1.2产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对产品型号标识即可;
4.1.3原辅料存放按属性分类,整齐码放,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
4.1.4成品库另划出退货区,存放退货并予以标识;
4.1.5有毒、有害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另行单独存放,明确标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2入库验收
4.2.1采购物资、完工产品需经质检员检验或验证合格签字后方可能入库。
4.2.2物料或产品到达库房时,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库房并标识。
4.2.3检验合格的物资、产成品库管员要核对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仅对进料验收)、生产日期或批号、数量、包装状况等无误后,填写《入库单》检验员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库手续,及时登帐。做到“帐、物”相一致;
4.3出库发放管理
4.3.1领料人员凭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办理物品出库手续。
4.3.2库管员应核对出库物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审批手续等,无误后填写《出库单》。
4.3.3物品出库后,库管员应及时销账。
4.4库房环境的控制
4.4.1库房应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地面平滑。库房的设施应考虑暴晒、雷击、暴风雨等可能带来的影响。应根据产品贮存要求配置适当的设备。
4.4.2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4.5库房的内部管理
4.5.1仓库负责人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帐物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污染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5.2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包装破损、物料污染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
4.5.3、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每月月末盘存一次,并对盘存后的盈亏查明原因,对于无正当理由出现的数量或金额较大的盈亏,仓管员应承担责任。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4.5.4仓库应妥善保存入库物资的有关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4.6安全事项
4.6.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收货现场检验检测制度
HHSL/WS-824-02
1.0目的
为确保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收货现场检测达到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国内加工利用单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收货现场检测。
3.0职责
3.1生产技术部检验室负责本公司收货现场检验检测;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到货现场验证实际重量及质量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其他国内利用单位收货现场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
4.0管理规定
4.1生产技术部及时了解国家有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环保控制标准,学习和掌握进口废物原料环保要求和口岸检验检疫要求,确保进口货物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品质符合合同要求;
4.2 生产技术部负责通过现场查看,真实核对收货现场中到货的实际重量和质量情况;
4.3生产技术部检验室负责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对每一批次的货物依据进行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4.4生产技术部监督管理加工利用企业,定期检查、维护基本生产和检测设备,对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满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安全要求,并应对加工利用单位在此方面的能力出具确认证明。
4.5在收货现场的检验检测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品,应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理善后事宜。
5.0相关记录
《到货通知》
《进厂检验记录》
进厂原料检验规程
HHSL/WS-824-03
1.0目的
对采购原辅材料检验作出规定,以检验、验证采购的原辅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采购进厂检验。
3.0职责
3.1生产技术部检验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原辅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判断原、辅
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2生产技术部配合完成原辅材料的样品检验及到货质量验证工作。
4 验收规则
4.1原料进厂后由生产技术部通知检验室检验员做进货检验准备。
4.2 检验员首先核对供货商是否为合格供方,是否为计划内采购,若是国
外采购还需需核验供方是否取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
书,不符合情形有权拒检。
4.3 国外采购到厂的集装箱号、封铅号应与装运前检验证书一致。
4.4 国内采购到厂原料质量指标应与采购前供方提供的样品确认的质量指
标一致。
4.5 检验人员按检验规程标准进行取样,每批次取0.5KG,取样后放置“待
检”标识,并保留样品编号备查。
4.5 检验项目
序号
国别
材料名称
检验验证项目及要求
检验方法
抽样比率
1
国内
采购
高压颗粒
外观:无杂质、粒度均匀、颜色
一致与样品相符。
水分:<3%
熔质:与样品一致;
灰分:与样品一致;
目测
水分测定仪
熔质仪测定
直接煅烧法
按批量的10%抽样
2
国内
采购
低压碎片瓶料
外观:清洁、无杂质、无污渍,与提
供的样品相符。
目测
按批量的10%抽样
3
国内
采购
色母粒
外观:包装完好、无破损、不结块;
灰黑≥45%
碳粉<3%
目测
直接煅烧法
按批量的10%抽样
4
国外
采购
HDPE碎料
外观:清洗干净、无明显异味和污渍;
一般夹杂物: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塑料重量的0.5%。
放射性检测:表面任何部分的300cm2的最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α不超过0.04Bq/cm2,β不超过0.4Bq/cm2。
重量:过磅重量与提单重量一致,误差不超过20公斤/柜。
目测
称重
放射性检测仪
电子磅秤
按批量的10%抽样
4.6 检验员对原辅料的检验主要指标依据合同、采购样品或本规程进行检验
或验证,检验后出具《进厂检验记录》。
4.7需在供方现场进行产品验证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验证的方法。
4.8检验不合格的采购原辅材料,国内采购的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国外采购的除作出隔离存放、退货处理外,应在第一时间由采购人员将相关信息上
报莱州检验检疫局。
4.9抽样组批
每采购批次为一批次。
4.10判定规则:
经测定如不合格,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取样品,重新检验。经
再次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生产技术部办理退货手续.。
5质量记录
进厂检验记录
出厂原料检验规程
HHSL/WS-824-04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HHSL/WS -83-01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进货、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检验室负责对进货和成品中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
3.2生产技术部负责交付后不合格品的处置。
3.3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货不合格品的退货处置。
4.0工作程序
4.1进口废料原料不合格品的认定和处置
4.1.1将以下种类的进口废料原料认定为不合格品:
1)未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的进口废料原料;
2)未通过入厂检验的进口废料原料;
3)加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环保及质量要求的进口废料原料;
4)生产过程中分拣出的进口废物原料夹杂物。
4.1.2不合格品处置
1)对于认定为不合格品的进口废料原料,我公司需对其进行隔离、标识、记录等,注明不合格的现象并就地封存,坚决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提供。
2)第一时间由生产技术部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主动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及处理,及时填写“不合格信息记录(报告)单”。
3)按照海关和商检的要求,协助办理退运手续。
4)详细了解货物的质量问题原因,立即反馈给供货商,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填写“不合格分析与处置计划”。
5)将退运记录存入供货商档案。对于货物中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杂质,我公司要监督加工利用企业依照环保要求及法律法规处置。
4.2国内采购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质检员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质检员如实填写检验记录进行隔离存放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退货;若因生产需要来不及退回的不合格品,应选用或加工后使用,其结果不影响产品的整体性能时,可提出做合格品直接使用,但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质检员如实记录选用或加工后使用的情况。
2. 4.3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自检出的不合格品,先隔离放到不合格品区,进行返工;返工后需重新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生产过程中分拣出的进口废物原料夹杂物,除隔离存放外,定期由 有限公司(已签订了协议)对我公司的塑料废弃物回收进行处理。
4.4质检员检验出成品中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品区,通知生产车间进行返工处置,返工的产品质检员重新检验。
4.5重检不合格的仍作返工决定,由生产车间移至不合格品区,再次进行返工处置,质检员做好相关记录。
4.6对于已交付给顾客的产品发现不合格品,业务部及时与顾客联系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如调货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5.0 质量记录
《不合格分析与处置计划》
《不合格信息记录(报告)单》
不合格信息报告制度
HHSL/WS-83-02
1.0目的
确保不合格信息报告及时渠道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口废物原料发现的不合格。
3.0职责
3.1采购员负责不合格信息的报告,协助调查及处理。
3.2生产技术部质检员负责不合格信息的传递。
4.0管理规定
4.1生产技术部质检员部要对进口废物原料进行入厂检验,并在加工利用过程检验是否存在不合格的废物及夹杂物。
4.2采购员获得质检员不合格信息,特别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合格信息,在第一时间向所属检验检疫机构报告,督促加工利用单位主动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及处理。
4.3报告渠道
检疫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东营商检
4.4相关记录
《不合格信息记录(报告)单》
改性塑料加工作业指导书
HHSL/WS-75-04
1. 目的
为了让生产操作人员清楚、明确、了解和掌握各工序及岗位的生产工艺及技术要求,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破碎、清洗、配料、造粒工艺、技术、质量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流程的制定,提供适宜的作业指导书。
3.2 相关工序岗位人员负责按生产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
4. 生产作业标准
4.1 破碎生产作业标准
4.1.1粉碎机开机检查
开机前操作人员要检查轴承处是否缺润滑油并及时加注,机身焊接处有无开焊,有破损要及时补修。刀具是否锋利,发现刀具变钝要及时更换。
4.1.2粉碎
粉碎机粉碎物料粒度要求控制在14mm以下,粉碎物料应按同一种材质、同一种级别、同一种颜色、均匀、连续、适量投料。粉碎好的物料也应按分类进行清洗作业。
4.1.3质量控制重点
a.粉碎后物料粒度控制在14mm范围之内;
b.上料均匀、适量、连续,避免过量导致堵塞;
c.清除物料中的金属物质,避免损坏刀具,影响粉碎物料粒度;
d.粉碎物料应按材质、等级、颜色分类进行作业;
4.1.4自检要求:
a.粉碎后物料粒度大小均匀、符合作业指导书;
b.无杂质、粘连;
4.1.5 发生异常时的处理:
粉碎后物料超出粒度控制范围时,一是做返工处理、二是及时更
换刀具;
4.2 清洗作业标准
(适用于落地料、国外采购瓶料)
4.2.1开机设备点检
开机前操作人员应检查清洗槽中的水质是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符合后启动设备。设备需进行空运装10分钟,操作人员检查电机、传动轴、转动系统是否有异声或不工作现象,确认正常后开始投料工作。
4.2.2物料的分类、分色
待洗物料操作工应按材质、等级、颜色不同进行分类、存储和使用。
4.2.3物料清洗
物料采用清水清洗,新建两座水池:沉淀池、清水池,清洗池中的水每月更换一次。
4.2.4脱水
清洗后的物料进行离心脱水,送入储料仓,进入下一工序。
4.2.5计量包装
物料脱水后存入储料仓中,操作工用专用物料袋盛装,每袋标准计量重量大包每袋500±0.5公斤/包,小包每袋400±0.5公斤/包。
4.2.6入库检验
完成清洗待入库物料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2.7质量控制重点
a.清洗的物料应按材质、等级、颜色进行分类清洗、包装、存储。
b.清洗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c.清洗水池水质及时更换,保持清洁、透彻。
d每袋包装重量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e.清洗的后物料经检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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