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爆破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1:为了严格管理项目经理部施工所用爆破器材,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火工产品进行破坏,保障在施工顺利进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爆破器材是指在标段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各种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器材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等。1、3: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领导人对爆破器材的
2、安全管理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爆破施工队主管领导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为了切实加强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必须逐级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任组长。1、4:使用爆破器材的施工区必须依照本办法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并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监督检查。1、5:项目部安质部、派出所负责对标段内的爆破器材进行安全管理,各工区安全检查站协同实施监督检查,各施工队在管辖区范围内使用,同时接受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爆炸器材的管理2、1:针对标段使用炸药多、频率高、点分散的特点,使用爆破器材的施工队必须建
3、立火工产品验收、领用、发放、检查、看守和使用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滥发、误发等问题。2、2: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预案。2、3:派出所在挑选爆破器材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时,应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2、3、1:仓库保管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破器材的管理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的爆破器材。具体任务是:、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查,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负责按照领导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破器材的工作台帐,并做
4、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负责库区内发生的紧急事件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2、3、2:仓库看守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火灾、爆炸等危机仓库安全问题的发生,确保库房万无一失。具体任务是:、对进入库区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库区。、定时对库房周边的围墙(防护网),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清除隐患。、对发生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
5、少损失,对发现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中的不足。2、4:爆破器材仓库应选派二名以上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和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2、5:施工现场每天作业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当日清点登记,退回库房,严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存放,私藏,私用,赠送他人。2、6:爆破器材库房必须安装报警器或采取养犬等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2、7:看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对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不准随意丢弃和掩埋,要认真登记,清点,由项目部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
6、批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工作应在批准地点进行,销毁时,应有项目部和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做好现场销毁记录。2、8:积压的爆破器材严禁施工队和个人擅自转让、盗卖、私存、以物易物,具体处理方法是:、按原供应单位退回供应单位。、按规定进行销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项目部同意,在路内外之间单位调剂,转让,一般应以整箱(盒)为单位办理。2、9:不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爆破器材(配属施工的单位除外)。2、10:严禁将爆破器材发放给民工保管使用。2、11:在工程项目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保管员将原始台
7、帐资料移交项目部派出所存档。第三章 爆破器材的储存3、1: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专门仓库(正式或监建),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员、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3、2: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应由使用的施工队将存放的地点、时间、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人等以书面形式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并且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数量。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3、3: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3、4:爆破器材要按其性质
8、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炸药库的库存量,必须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存放。3、5:储存爆破器材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库房禁止存放其它物品。3、6:爆破器材在库房内堆放时,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堆垛之间要留有通道,堆垛距离不少于0.4米;底部应垫高0.1米。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4m。3、7:库内储存的爆破器材要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时,硝铵炸药垛高不能超过1.6米;胶质炸药不应超过1.5米;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堆码整齐,不准超量。第四章 爆破器材的仓库4、1:施工需要使用的爆炸物品,要有专门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
9、。在开工前,选址建库,由项目部提出建库计划,并将库房警卫、保管等人员登记表及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有关资料,报经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按指定的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办理“储存许可证”。4、2:库房建筑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炸性能。4、2、1:炸药库与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4、2、2:库房墙体为24CM以上的砖石料实心墙,施工中必须用水泥砂浆砌筑,库顶采用混凝土浇铸或抹厚10CM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檐距离地面不小于两米,库房门应向外开,并实行双门和双锁设置,库房应设置通风口和防火网。4、2、3:房屋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
10、警戒标志,警戒区内不准架设电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第五章 爆炸器材的使用5、1:装卸、领取、倒运爆破器材应在白天进行。装卸人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摔、砸、拖、拉、倒放。5、2:爆破器材运至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后,由负责运输人员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5、3:必须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爆破器材。5、4:各施工队应根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员。爆破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11、。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5、5:使用爆破器材时,应由施工队队长填报当日的使用数量计划,上报工区安全监察长审批,持安全监察长审批的爆破器材使用计划书到指定的炸药库内领取爆破器材;炸药库根据审批条数量严格发放爆破器材。 5、6:当班使用的爆破器材由安全员、爆破员二人以上共同提出申请,申请数量不得大于当天使用量。安全员、爆破员二人以上共同领取,办好签字手续,炸药、雷管分开拉运,送到施工场地的爆破器材由爆破工班长对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后,由安全员负责看管,爆破员进行装药。5、7: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工班长统一指挥装药,划定安全区,行人过往处要设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人员撤离后再发爆
12、破信号,把余下的火工品放在安全线以外,由安全员看管,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或补炮,应当按照设定方案进行处理,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把余下的火工品送回炸药库,做好登记记录。5、8:对当班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破器材,清点后,爆破员及时退回库房并登记造册。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5、9:爆破工班长每天要将签认记录的爆破器材情况与炸药库进行对帐,确认帐目相符。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6、1: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上符合下列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6、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爆破器材管理法规和本制度,主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未发生爆破器材爆炸
13、、丢失、错领、错发等事故和未违反本制度行为,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的;6、1、2: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效地防止了爆破器材被盗、被抢、爆炸等人为破坏的;6、1、3:积极同水灾、火灾及自然灾害作斗争,为保护爆破器材和国家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6、1、4:检举、揭发重大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行为,避免,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6、1、5:抓获危害爆破器材安全的犯罪分子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爆破器材案件事迹突出的;6、2: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对不够治安处罚的由项目部,派出所、安全监察部
14、直接给予经济处罚和开除等处罚。6、3:违反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施工队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6、3、1:未经批准私自设小库或临时存放点,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6、3、2:在仓库警戒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的;6、3、3:看守人员擅自离岗,造成丢失,被盗数量不大的;6、3、4: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借、转卖爆炸器材数量不大且未构成严重后果的;6、3、5:私自将爆破器材承包给个人,或外部工程队的;6、3、6:拒绝公安机关,检查部门监督检查,无理取闹的;6、3、7:违反制度,滥发,滥用爆破器材的;6、3、8:其他违反本制度,公安机关,检查部认为需
15、要处罚行为的。6、4: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从重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15天以下治安拘留或200元以下罚款;对施工队处以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6、4、1:爆炸物品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机关多次指出,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6、4、2:发生爆炸,被盗、失火、火灾等事故,危害严重,在全国、省、局集团公司内造成不良影响的;6、4、3:发生爆炸物品被盗、丢失、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6、4、4:对检举、揭发违反爆破器材管理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或违反本规定,发生问题后嫁祸他人逃避处罚的;第七章 附则7、1:本制度适用于大广高速公路黄通段标合同段项目部所辖各施工队。未尽事
16、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7、2:本制度根据总公司公安局爆破器材管理制度拟定。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大广高速公路黄通段标合同段项目部 二00八年六月十日湖北大广高速公路黄通段标合同段爆破器材管理办法大广高速公路黄通段标合同段项目部二00八年六月十日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
17、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
18、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