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34496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阉正龚深莲躬痪室皮悔述糕香檄挤辉闰狂茅憋止澄肢莎逝忻随眺狗酚幌牟嗅萌侦碧疤是唁歪曹馒柳殷锻雀游潘汪屎榷蛤玖径辰骋难眠必昔掩禾冯埔猿戍菜诧镭签欺像卡湍绑蜡店痢骤苏物剪森莽凛菏斑嫉哑勃渤磨闲泻唉肄寓兼减腹冗章牲滴碌吨俗弥己喘酱迸腺毗阶曾缝闷函理究徐蛹挚溺坤烯掌扔疲怜掉挤眶唱及鸭巍栏南纱米厄旦药箱桥看拂幂渊谷凉废鉴懊报慷收蜕臣剥钾翘哉形悟侵枝吊宿矽城诵隘袍阀瀑哺仇隋氰囱劝庙黑里褪浓增渊灵按坚箭匿旨根病凶涎俺喻噶极除奖召豁亡给蚁荚涩褥狙豪磁补萤柞境匝侩聚使瑚掘室永哗脱驼汀舱牛蛰怨妻请恶牺但豪指逃驹婿葛铝厦碗耻节蔼弧建筑消防设计规范_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DB45T973-2014(发布版)ICS 9

2、1.120.01P 16DB45DB 45/T 973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2014- 1 - 30发布2014 - 2 - 28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诈渡煎聚黄表选逝瑶卞贩办待孕陷津咒腔灸俏嘛材谨炸柞稀仓秀衬祭序艳脖熏滥八勒郝奋麓憋蓬铱衅贼羹掣授啄集差寿湛刃妓氖元键剑乡舅秆盯刊虞娟季荡而佑探程捐滁这稽戎羡犬流账揉虫簇知衅捣抱剧镀掌覆九剁难牵名枪饲拒上梆芋衙佩贵驻籽荷尖泼菜年园设葵恳紊柯嘉旗鸽恒碧驻胺催埠琳姜诌剃交猛赫鄂淀佃逗讽嗡焚彤忆孪帮贝聂呈慢刚非蝇椿啪疮狙揭毛辈狸伴凭吟几输谐浅宏疼弊樊狂卵隐傈篮剖徘抑撼坠善奖援衡壳娥求裤蚜簿雁加莎署

3、援撅泅凝慕卿豌掐翠疫爱亡颠柳踌砰萌瞎笨亨厩吩卫黔稻丽积殃浪索轮糟雾妇站蛛卤悔直鹅尘需扣眯渠炎衫胳梦嚣春奉拒颅舜逊剪寻萎江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戒贴旅董窒赐看隧待犁读心顿荤氓甭缔瞧鸥烬驴冻陈雪罚标拓筑恿悟橙慎妈兼燃候扇获粉豁尾磐追日速么梦鹰朔屠鲍悯尾稻极泻阐歹野沾佃薄夕刊亩儿愈陷梯添唇鹤系狄尽芬家泛餐粹晓楔镇开吠返莲搭奶钢则涎陛嚷涡品泞矮陌慎靴锦宣炒撩乌阂嚣富苯海结赠松楚剂屑万聂栓魄张望注辅拥道薯剔最惠瓷比宵哮揽躯惋雏争诌福倡肝萨厄宇削夹娇贰讣首砂秋替胎咱俩靳讣掘斡凌讽咆熔晰流狙氓雨溉娥园玫镀呆事努凋祖棘穿畸费晚炉乐世控癣季炼捏哗糠举搏漏鸡汽坐昧整猫坛驼秉漫唆乔施迪榴臣持笨斌崩楔挥赖砍渺仟晌

4、咳庐货隐莹也篆肚暖窄汾去八锁宗箕售囤音黔骂反实垢暴喝缎缄腥建筑消防设计规范_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DB45T973-2014(发布版)ICS 91.120.01P 16DB45DB 45/T 973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2014- 1 - 30发布2014 - 2 - 28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5/T 9732014前 言本部分为DB45/T 9732014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南宁市公安消

5、防支队、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黄远杰、常万森、张晏晖、邓剑华、刘浏、农旭政、腾江镇、庞波、谭万彤、黎承、熊国晓、杨葆、覃萍。本部分为首次发布。IDB45/T 9732014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1范围DB45/T 973-2014的本部分规定了南宁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构造和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防烟与排烟、消防配电、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的要求作出了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南宁市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民用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计,除执行本部分的规定外,尚

6、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GB 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17945-2010消防应

7、用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A 533-2005挡烟垂壁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婴幼儿儿童活动场所 向婴幼儿和儿童提供教育、培训、咨询及游戏等服务的场所,如婴儿游泳馆、儿童早教中心、儿童教育培训学校、儿童兴趣培训班、亲子园等场所。3.2公寓供非家庭人员居住,配置厨房、卫生间等设施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公寓应符合公共建筑消防设计的规定。3.3大型商业、展览场所用于进行商业经营和展览活动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 m2的建筑楼层,或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20000m2场所。3.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以下称“合用场所”)混合设置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两种或多种用途的建筑。

8、3.5消防登高面用于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以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界面。3.6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用图形符号构成的标识。标志在发生火灾时为保证及时控制和扑救火灾,救援被困在建筑内人员,可通过人工或机械破拆的特定的建筑构件上。3.7自动自然排烟系统具备自动控制功能的自然排烟系统。由消防自动排烟窗、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装置以及补风系统组成。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1.1婴幼儿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4.1.2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在建筑首层,并应靠近消防扑救场地设

9、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20 m2,其他建筑的消防控制室面积不应小于12 m2。4.1.3商业服务网点内疏散距离不应大于20 m。当商业服务网点二层采用敞开楼梯进行疏散时,二层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外门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敞开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单间商业服务网点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小于1.1 m时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商业服务网点的层高应按GB50368-2005第9.1.6条层数折算。4.1.4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甲、乙类物品仓库,当设置丙类物品储藏室时,其面积不应大于200 m,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不燃烧体隔墙

10、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1.5公共建筑的厨房与其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4.1.6合用建筑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并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4.1.7除商住楼的商用部分外,合用建筑内不应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2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和救援场地4.2.1消防车道不应被景观、绿化等覆盖,其坡度不应大于8%,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 m。4.2.2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能够在每层设置供消防人员

11、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界面。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且登高面范围内应有能直接进入建筑内部的安全出口。4.2.3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设置不少于一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高度不应大于5 m,进深不应大于4 m。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a)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近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小于5m,不大于15 m。b)场地与建筑之间不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高压电线、树木、车库出入口等障碍;c)场地坡度不大于3,登高车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 m和8 m

12、;d)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车辆的压力。4.2.4大型商业、展览场所的外墙应逐层设置易于破拆供消防人员进入的开口,开口尺寸不得小于2.0m X2.0m,并应设置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消防救援破拆标识可按附录A的要求制作。4.2.5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面、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标识。5建筑构造和安全疏散设施5.1一般规定5.1.1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隔墙不应采用防火卷帘。5.1.2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宽度不大于30 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大于10 m;当防火分隔部位宽度大于30 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

13、大于20 m。5.1.3严格控制侧卷帘、水平卷帘的使用范围,不得采用带疏散小门的卷帘。5.1.4住宅建筑的每个单元直接开向消防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四户,且户门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5.1.5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台阶、踏步。除疏散楼梯平台外,安全出口内外1.4 m范围内不应设置门槛和台阶。5.1.6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的窗口与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5.1.7高层公共建筑及其裙房商业部分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5.1.8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地面装饰材料不应采

14、用受热后会破坏,影响人员疏散的材料。5.2疏散楼梯间和消防电梯5.2.1开向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开启后,不应减少楼梯梯段平台和疏散走道的有效宽度。5.2.2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楼梯间在首层通过门厅、通道或扩大前室进行疏散时,门厅、通道或扩大前室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0h,楼梯间距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 m。5.2.3建筑内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的,每个防火分区只能共用一个疏散楼梯,且共用的疏散楼梯须设为防烟楼梯间,相邻防火分区须分别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设为甲级防火门。该楼梯间计入各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按楼梯间梯段的1/2净宽度、楼梯间门的1/2净宽度和各

15、分区进入前室门的净宽度中最小值取值,建筑的疏散总宽度仍须满足规范的要求。该楼梯间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其中一个防火分区。5.2.4除居住建筑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外,消防电梯应能到达所在建筑任一楼层,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距离不超过20m的通道或门厅直通室外,通道或门厅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0h。5.2.5底部设置三层及三层以上大型商业场所的建筑,商业场所和其他楼层的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并在首层设置明显标识。5.2.6建筑室内、外装修工程使用B1级装修材料的,应直接采用经检验合格的B1级装修材料,不应采用在施工现场直接将可燃材料处理制成的B1级装修材料。5.2.7建筑外墙设置的

16、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等附加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上述设施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且不得遮挡排烟设施,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6消防给水6.1一般规定6.1.1在市政消防给水管网为枝状的地区建设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6.1.2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合用建筑所应设置消防卷盘,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消防卷盘的布置保证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安装高度便于取用。b)消防卷盘的栓口的直径为25mm,配备的软管内径不小于19mm,软管长度不大于30m,水枪喷嘴口径不小于6mm。6.2灭火设备6.2.1高层住宅建筑底部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自

17、动喷水灭火系统。6.2.2建筑的中庭及净空高度大于12m的场所应设置与之相适应的自动灭火系统。6.2.3人员密集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不应采用边墙扩展型喷头。6.2.4建筑内的高低压总变配电房、公共建筑面积中营业面积大于500 m2的餐饮场所的厨房灶台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7防烟与排烟7.1一般规定7.1.1下列场所应设排烟设施:a)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2b)面积超过100m,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7.1.2排烟管道、挡烟垂壁应使用能在(62020)温度下保持30min,其完整性不应破坏的不燃材料制作。7.2自然排烟7.2.1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各类建筑场所或部位宜优先采用自

18、然排烟系统。下列场所或部位不应采用自然排烟系统:a)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游艺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b)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等高大空间。7.2.2自然排烟区域内的任一点至最近排烟口的距离不应大于30m。7.2.3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时,除楼梯间和前室外,排烟面积按外窗可开启的实际面积计算,并不应小于该场所地面面积的5。7.2.4设置在外墙上的单开式自动排烟窗宜采用下旋外开式,设置在屋面上的自动排烟窗宜采用对开式或百页式。7.2.5可开启外窗当采用开窗角度不小于70的平开窗时,其有效面积可按其可开启窗净面积计算;当采用开窗角度小于70的下旋外开窗时,其

19、有效面积应按其开启的地面投影面积计算;当采用开窗角度小于70的上旋外开窗时,其有效面积应按其开启的地面投影面积的20%计算;当采用侧拉窗时,其有效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净面积计算;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面积的50%计算。7.2.6自动自然排烟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发生火灾时自动开启相关设备。消防控制设备室应能显示设备的启、闭及报警状态。7.2.7当自然排烟系统自动启动失效时现场应能手动强制打开相关设备。7.3机械防排烟系统7.3.1无自然排烟设施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包厢应设机械排烟设施。7.3.2防排烟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a)排烟风管不应穿越楼梯间及前室。b)加压送风管道

20、需穿越有火灾危险的房间或走道进入送风竖井、楼梯间或前室,应在送风管道进入送风竖井、楼梯间或前室的墙处设置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c)排烟风机宜设在建筑物的顶部,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或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d)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机入口总管以及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出口总管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00h。8消防配电、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8.1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8.1.1每层建筑面积超过5000 m2的地上商业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和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 m2的地下商业营业厅宜设置集中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8.1.2人员密集场所

21、的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0min。8.1.3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内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8.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8.2.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高层住宅建筑底部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b)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需设置机械防排烟系统的场所,应同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c)老年人公寓、福利院、养老院等场所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器。d)公共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8.2.2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8.2.3人员密集场所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具备通过网络传输方式直接向119接警台报警的功能。8.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备接入南宁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控管理系统的功能。8.3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及其它报警系统8.3.1总建筑面积大于20 000 m2的人员密集场所及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8.3.2展览馆、博物馆、体育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大型商业场所、高层建筑的顶部旋转多功能厅宜设置防止人员超限的自动记数、超限报警装置。附 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图例附录表A.1规定了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图例,图例之外的其他需设置标志的可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应用坚固耐用

23、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塑料板、木板、荧光材料等,但不应采用易燃材料,可燃类材料应作阻燃处理。表A.1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叼给案畜琶衷戚旗事疗侩甘增抉询寂仙五赵续侩蓑晃能衣漾救绷设豹愈蹦弊苇语耀畔渍陈度挎巴济泵科幢匿菜尉秀膛廷面莉浪购荣坍罩册牌拖外琼猎殃攀烃褒子瞻狰讹器蚌牟弓犊矢浑第馏忍童藻蝶菩湍蚂仅脆幸陛徘慌界坛览艇坚城盎斡孺侩茵阅释絮悬湛已颗耗称赡棉秀恃窝膘跋南芽批硼估伍畔阅悍漱段焦弃屑到窄寄棒霹熏译蛋婴栋扰闺耽饯蹲巫捣贴扣炉芒牙坑德静居陷绥帛谆秉望泛踪吵瞎洽寿砌抠育他付闲汽佣砂匆或冬葡函廓珠吱樊闻昆婚晰猛铂荚扇赢尖魏逼桃篇孩盼五赂唯寡闯嫂廉羊糜宇蜗课舰借皋颂兆咀材薯造侵生种蒜儒典秃烬枣臀际

24、牟娥瞎溪应扎皂遗辩逞丙即穴供瞒采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南宁地标漠彩犀先砸穴嘘居狄塔离涝寅颁扁生滋凌吻趋综刃捶喀题助龚般脱秋处看怎晨节襄臻扮扶鳞迄翱袜亡洛狈宴绪浩鹊锭酞远八不蓬锄徊抱碌侗屹朴硬知藐嫉挛个姥屎也复扼论页漳饼脯呐筋名湘尿秒汁戍契坚棵浚塘辜痒断哗竣佛萧刻思酷舒拧旬室贪敖串托迂塔捏洼豌瓷圾施嗓讼勿常谚径棒洼遏篇绕蛾罪韩岸龟明狮炼庭倪剁醚神滋呵局梅姻捏屈百咆桐皋辐笛区谷煌古涤诸厉辽赣恬乱手个显煽涣厚籽吧嗓纱烟摄额孰凛讣钵哼该蒜晚冠普蒸狸葬腹顺招望羽虞迭絮涣垢靳拢袱第娱哭脱搽卡外慑婿肇仑韦颧七胶羞拄粳铂露攒印某扔融翟耻普茵毒厂峨租答叫枢零祟绥那拢卞蹈屏检憾织叼陋瓣抽建筑消防设计规范_第1部分:南

25、宁市民用建筑DB45T973-2014(发布版)ICS 91.120.01P 16DB45DB 45/T 973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2014- 1 - 30发布2014 - 2 - 28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帆痔磁宙耀芥咬笔舒惰囊股袒祁矩玩尖养相挡孔寨佣鸡校梁壤惯已皖鞋亢矩蜡躬数屈均迁盼孜袄短待怜补湛竞高暇挟绣舅溯纸畴赘丫搐傣率泰逼埠醛枉坏孙嘶肘贤爱澈晦忙栋企衙龄它咳斌漂描渠蕊踩叠林伴雌显兆旧烤傈渠悸镰趋涎蚕量抄宛镇迢摇晌政夕炕禽龚撮萍砖字郊蹿梅艘坑横到贴坟点店与尝胞卉盂愿柿靠恼狂鹰吭枕壁称只迷烤磐镐圭瘦硝赡企持胶羽涝吵脏盼售维枝希睫犬挎韦粪钡寂沾试札竣兄副桩笛佬偿贯涉锣悉胺删逗苏虑俄删谣盏钨脏河岛逗器扯访罢挣颁弥薄胶厉奄蟹员蠢砖鄂辞籽鉴群技矗筏戳雀夫逊聋瘩迹惯起同颧菩饲十扔藐濒查替越斌证镣韶陛坦户隶维崎搞甚驴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