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营销服务合同立合同者:天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天空广告团队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同意,就一份网络宣传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并签署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宣传人员,并授权乙方在网络宣传甲方产品。乙方同意成为甲的网络宣传,并自愿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第二条 双方关系1、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合资人、合伙人或受雇人;2、作为独立的经济个体,乙方同意自行承担由乙方原因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损失、收益或债权、债务。第三条 合同项目1、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已经同意并理解了本合同的有关内容.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
2、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3、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4、乙方为甲方在互联网搜索引擎及导航目录加注服务帮助乙方网站开展网上营销活动.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甲方合法拥有名称及商标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修改相关的市场计划和制度。对此计划和制度的修改,甲方要在提前几天通知乙方;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网络宣传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实;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做出赔偿,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甲
3、方的义务1、负责及时、保质、保量地向乙方提供产品样本;2、负责向乙方提供网络宣传产品所需的全套推销资料及相关证件;3、负责向乙方提供网路宣传产品所需的全套业务培训;乙方的权利1、有权依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订购允许网络宣传的产品,并在协议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产品网络宣传;2、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管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3、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活动;乙方的义务1、乙方自觉承担网络宣传所需的各项费用;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它必要的资讯证明;3、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及时全面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的产品资讯、业务资讯;5、乙方必须为消费
4、者提供真实、客观的产品介绍,不得作任何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6、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及时收集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和顾客意见;7、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网络营销工作并提交推广工作的实施报告;8、依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网络营销服务, 对网络营销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第五条 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项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违反本合同,不得给对方造成损失。第七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第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日期 日期附:一、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网络推广项目技术服务。例如1、网络广告发布 2、网络视频营销 3、BBS营销 4、电子邮件营销 5、域名营销。6、网络广告二、服务期间乙方为甲方免费的网络营销服务,自2011年9月10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