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装修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_ 承包方(简称乙方):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 装饰施工地点:2. 住房结构: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装饰施工内容表。4. 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5. 工期: 自_年_ 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_工期_天。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总价款:¥_元,大写(人民币):_,详见附件装饰施工内容表。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
2、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2) 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元。(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元。(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元。(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
3、,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 62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4、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_方设计施工方案。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
5、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六、其它事项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
6、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元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
7、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签章): 电话:乙方(签章): 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简单装修合同样本(二)甲方(发包方):_单位名称:_电话:_住址:_通讯地址:_乙方(承包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联系人:_身份证号码:_电话: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_市_区(县)_路_号
8、_楼_室。1.2住房结构:_房型_房_厅_套,施工面积_平方米。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元,大写(人民币):_。其中:材料费:_,人工费:_,管理费:_,设计费:_,垃圾清运费:_,税金:_,其他费用: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9、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5工程期限_天;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年_月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
10、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
11、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
12、料、粗制滥造;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第五条材料的提供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
13、、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第六条工期延误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
14、工期相应顺延;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七条质量标准(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
15、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保修(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竣工验收后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的工程款
16、。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第十条违约责任11.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11.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1.5由于甲方或乙
17、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附则12.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2.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2.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12.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委托代理人(签字):_联系电话: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简单
18、装修合同样本(三)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1)乙
19、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1.6工程期限 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1.7合同价款(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二、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
20、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四、甲方工作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1、和冬季供暖。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
22、,降低节能效果;(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五、乙方工作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未办理
23、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
24、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六、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七、材料供应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
25、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6)乙方施工人
26、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八、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九、质量标准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
27、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8、十、工程验收和保修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
29、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30、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十二、违约责任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
31、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附则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4.3
32、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十五、其他约定事项简单装修合同样本(四)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
33、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 工程地址:_3. 居室规格:_房型_房_厅_套,施工面积_平方米。_室,计_ 平方米;_厅,计_ 平方米;_厨房,计_ 平方米;_卫生间,计_平方米;_ 阳台,计_平方米;_过道,计_平方米;其他(注明部位)_,计_平方米;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5.委托方式:_6.工程开工日期:_年 _月 _日7.竣工日期: _年_ 月_ 日工程总天数:_ 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
34、料预算表。1.材料款_ 元;2.人工费 _元;3.设计费 _元;4.施工清运费 _元;5.搬卸费 _元;6.管理费 _元;7.税金(3.41%)_ 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
35、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36、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材料款100% 元施工工费50%合计工期进度过半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年月 日竣工验收 10%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37、。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2.由甲方自行挑
38、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
39、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1. 甲方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
40、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2. 乙方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
41、、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十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