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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梦世家淘宝网店分销协议
甲方:(供应商)香梦世家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分销商)
一、香梦世家淘宝网店分销的优势:
1、成为香梦世家淘宝网店分销商,一件起代发货、优质充足的货源、零风险;
2、香梦世家为您提供优质充足的货源,每件商品均提供正品防伪码、快递专用包装,并随机赠送小礼品;
3、香梦世家为您提供官方统一的淘宝网店分销商品数据包,你只需花一分钟将数据包导入网店即可开店经营,省去了购买网店储存空间费用、拍照、设计、制作、上架、打包、发货和传统实体店销售进货烦恼等等一切繁杂事务,你只需把全部精力放在宣传销售上,一定能为你带来滚滚财源;
4、利润空间较大,以商品统一零售价的80%作为提货价(8.0折),剩下20%的价额则是乙方自身所得最终收益。香梦世家采用分销等级累计制度,最高可达30%最终收益;
5、完善的价格体系,避免恶性竞争。厂商标价即为统一零售价。所有香梦世家淘宝网店分销商实际销售价格均按统一零售价销售,保证分销商的市场竞争力。
二、分销基础规则
甲方以香梦世家官方独立的下单平台为基础,就淘宝分销商事宜,搭建如下规则:
1、分销宗旨: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发展,共同盈利。
2、分销目的: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商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拓展市场的占有率和提升产品的销售量。
3、分销项目:香梦世家官方独立的下单平台招募分销商网络销售香梦世家。
4、分销授权:甲方仅授权乙方在淘宝网()的CtoC交易平台,以淘宝会员名: 的一家网络店铺销售香梦世家,乙方不得私自开设其它店铺及其它网站的店铺销售甲方产品。
5、申请香梦世家淘宝网店分销商步骤:
1)、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我们渠道分销部门会审核您的店铺。
2)、审核通过后,请认真了解分销事宜,填写《香梦世家淘宝网店分销商协议》详细协议,回传给我们。登陆香梦世家官方独立的下单平台开户。充值预存货款500.00元到您的账户里。(注:预存款是货款,不是押金,也不是代理费或加盟费。有了订单,提货款和邮资费用直接在预存货款中实时扣划)。
3)、充值预存货款后, 系统将授权分销等级,并提供官方统一的淘宝网店分销商品数据包,即成为香梦世家淘宝网店正式分销商。
6、分销模式:
1) 利润分配:商品统一零售价的80%作为提货价(8.0折),剩下20%的价额则是乙方自身所得最终收益;
2) 香梦世家采用分销等级累计制度:
A. 累计提货款满30000.00元后,以商品的统一零售价的75%作为提货价(7.5折);
B. 累计提货款满60000.00元后,以商品的统一零售价的70%作为提货价(7.0折);(即成为香梦世家特约分销商,最高可达30%最终收益)。
C. 也可以一次性充值预存货款15000.00元到账户里,直接申请成为香梦世家特约分销商,可达25%收益。
3) 乙方店铺在接到订单后,自行到香梦世家官方独立的下单平台下单,甲方则按照下单表统一代发商品给消费者。
4) 甲方后台按每单快递最低按8.00元收取固定邮资费用,公司快递默认为韵达,如乙方指定其它快递公司,公司以实际市场价取收标准快递费;乙方可自行根据市场需求,对本店铺的邮资进行调整;资费标准如下:
城市
首重/1KG
续重/1KG
1区
浙江
江苏
上海
8元
2元
2区
广东
福建
安徽
11元
8元
江西
山东
北京
3区
湖北
湖南
河北
11元
8元
天津
河南
4区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陕西
13元
10元
四川
贵州
山西
海南
重庆
广西
云南
5区
内蒙古
青海
宁夏
甘肃
13元
10元
6区
新疆
西藏
16元
10元
5) 预存货款余额小于500.00元时需再次充值,每次最低需充值预存货款3000.00元或5000.00元,预存货款只有大于500.00元时系统才授权接单发货权。
6) 预存货款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不得退还,本协议结束后不再续签或中途申请退出,如果预存货款还没用完,将以多退少补的原则实行。
7) 为了加强分销商的责任心,以首次预存货款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时间段,若正式分销商销售不佳或销售不用心,每一时间段内没达到最低3000.00元提货款时,提货价将上提5%(0.5折);若六个月没达到最低3000.00元提货款时,系统将自动取消分销商的分销资格,分销终止。如果预存货款还没用完,将以多退少补的原则实行。
7、给予分销商广告推广费用报销机制:
1) 以每个自然月计算,提货款满10000.00元,甲方给予乙方报销500.00元,并继续销售。
2) 当累计提货款满40000.00元后,甲方给予乙方报销2000.00元,并继续销售;
3) 当累计提货款满80000.00元后,甲方给予乙方报销4000.00元,并继续销售;
4) 当累计提货款满120000.00元后,甲方给予乙方报销6000.00元,并继续销售;
以此类推,累计提货款越高,甲方奖励乙方货款比例越高,(注:报销广告推广费用直接充值货款到账户里)。
8、分销期限:
以首次预存货款之日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中途不变更,以首次预存货款之日起,正式分销六个月为一周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异议分销协议直接续延。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分销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官方统一的淘宝网店分销商品数据包,甲方并授予乙方对其图片的使用权。(乙方可以依据本规则使用甲方的官方网站地址解释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分销期结束后,乙方停止对所有图片的使用权,一经发现乙方继续使用,就要以10000.00元作为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店铺在接到订单后,自行到香梦世家品牌官方独立的下单平台下单,甲方则按照下单表统一代发商品给消费者。对于乙方接到订单后,填错、填漏、误下,而造成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纠纷,均由乙方与消费者自行解决。
3) 乙方应在授权范围内销售香梦世家产品。
4) 乙方不得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提供有关甲方的技术和一切相关信息等,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5) 乙方不能以自身身份独立与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
6) 乙方淘宝店铺所销售的所有香梦世家采用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商品的统一零售价,甲方可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统一调整商品零售价。
乙方违反以下规则时,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0元;第三次直接取消分销商资质。
l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 “总店铺”、“唯一店铺”或“总代理”“旗舰店”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名义进行广告宣传。
l 店铺宣传出现引人误解的字样或广告语。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维护香梦世家的形象和商品品质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等损害乙方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2) 甲方提供香梦世家商品的生产加工服务。
3)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香梦世家官方网站范围内的所有产品。
4) 产品除特别说明外的知识产权与专利权归甲方所有。
5) 甲方对已发商品不再提供设计的修改、订单取消的服务。
6) 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消费者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 对因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需向乙方承担责任。
我们会不定期处理违规淘宝网店分销商,共同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保证其淘宝网店分销商的利益。
当您成为香梦世家淘宝网店正式分销商时,并以首次充值预存货款为据,即表示您已同意了《香梦世家淘宝网店分销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分销期内则按照此规则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供应商): 乙方:(分销商):
香梦世家家具有限公司
签署人: 签署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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