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定坊商业中心项目
招商代理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电话:029- 传真:029-
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安定坊商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商业部分的招商代理相关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物业名称和区域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安定坊购物中心项目的招商代理工作。
第二条、 代理范围及服务内容
1、代理范围安定坊购物中心项目商铺
2、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商铺招商代理。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审定本物业的招商均价不低于100元/㎡/月;
2、乙方推荐的签约租户按其租赁首年租金标准的2.5个月正常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计算。
3、甲方按照两种情况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
(1)乙方之代理费,应于每月5日前送报表给甲方核定,甲方应在本月15日前结算一次,并于结算日后15个工作日结清付给乙方。如有拖欠,要按所欠费总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2)在任何情况下,租户已签订意向书,并且以约定租金标准支付了 个月及以上租金数额的押金,如果由于租户原因未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导致交易关系终止,甲方有权将该押金不予退还的,甲方仍需支付该租户不可退还之押金的50%给乙方(最多不超过 个月标准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如租户已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后,因业主原因取消交易,业主仍需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全数应付之代理费用。
3、如果甲方与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金方式为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抽成,则乙方代理费按照该成交铺位的1个月保底租金计算收取。
4、由乙方推荐成功签订的主力店租赁合同,甲方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品牌推广费,取费标准:100元/㎡*主力店签约面积。
5、以上费用包含乙方因招商服务产生的一切税项,甲方将在乙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依协议约定支付,招商服务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客户确认
乙方推荐的客户以《客户确认单》(附件一)的形式进行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客户确认单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客户确认单有效期为1个月,自客户确认单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客户在确认单有效期内未能向甲方做出明确租赁签约的表示,本确认单自动终止。如有特殊客户在本确认单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代理客户未能完成租赁签约,须经甲方同意对本确认单的有效时间进行顺延,直至签约完成。双方另行做出补充协议。
甲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代理招商所需的相关法律合法性文档之复印件及宣传材料,并保证数据真实有效。保证物业无产权及其它纠纷,并对乙方所联系的客户负有保密责任。
2、甲方承担物业必要的形象和市场推广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现场招商部(包括装修、模型、展板等)及推介会、招商手册、销售资料等印刷和网络推广的相关费用。该费用费按商业首年预估租金的50%预算,甲方有权根据销售进度推进并有计划的控制。
3、甲方保证物业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交付时间。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物业的资料及租赁指导价格以书面通知形式进行变更、撤销,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该物业的租赁合同文本及相关租赁文件资料进行审核修订。
6、甲方对是否与商户签约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租赁策略及与物业租赁有关的配套、设计、规划等相关资料。
2、在合作期间,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对物业进行市场推广,寻找合适的客户并进行租赁洽谈,以便达成租赁意向。
3、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并具有合法来源。
4、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租赁资料及租赁条件,代表甲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解答客户提问,并按甲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及租赁价格与客户商议租赁条件,保证租赁过程真实,对租赁客户不做未经甲方许可之承诺。
5、乙方协助甲方解决客户的租赁需求疑问。
6、乙方对因本协议获取的有关甲方及物业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7、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招商倒排表时间完成招商任务指标;
(1)、主力店招商:商业基建开始时招商,项目开业前8-12月;
(2)、次主力店招商:商业部分封顶招商,项目开业前6-8月开展工作;
(3)、各层业态招商:商业封顶后启动招商,商业开业前完成70%开铺率招商,商业开业后12个月内达到100%开铺率;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期限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超出甲方认可的价格范围租赁物业,或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对客户承诺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代理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理权转让给其它任何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物业代理权。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若一方有泄密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泄密方赔偿损失。乙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法律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其它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交的各种资料退还。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乙方招商人员)至:(甲方招商对接人)
由:
客户姓名:
所属业态:
品牌:
电话:
手机:
预计到访时间:
本人现有客户:
对“ ”号商铺表示兴趣,我将于近期安排该客户至项目现场勘查并与贵司进行相关洽商,请贵司确认登记。
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署: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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