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签订日期:2015 年 9 月 20 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使用单位(甲方) 吉林省惠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工程名称: 所在地址: 序号维保地点电梯制造单位名称层站台数单台(元)合计(元)合计: 大写: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正常情况下(不包括故障时)维保的时间频次不得少于附件一所定。甲乙双方同意
2、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不续签的,使用管理单位也应在合同终止前与其他维保单位订立合同)付款方式1、 本合同电梯维保总金额为每年人民币: 元2、 第一期:甲方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3、 第二期: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电梯年检合格证、检验报告。经甲方验证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在10日内结付剩余款项4、乙方在每次甲方付款后,都应提供有效等额的发票。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服务范围)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维护保养电梯见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电梯明细表。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
3、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规定完成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半年维保、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责任1、有权在乙方相应许可资格失效时终止本合同。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
4、记录上签字。4、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时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 产品合格证;(2) 使用维护说明书;(3) 电气原理图;(4) 电气敷设图;(5) 安装说明书;(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 故障及事故记录;(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5、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
5、通道畅通、照明充分。6、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7、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8、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9、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10、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11、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六条
6、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3、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且在有效期内。4、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区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县一般不超过1小时)抵达现场。5、现场作业人员应当配戴有效作业证上岗。6、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7、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8、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9、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
7、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10、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11、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2、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
8、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一)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1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
9、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约定(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第十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第十三条 附则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同时报送行政监察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各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7附件一:维护保养电梯明细表电梯注册登记号电梯品牌、规格型号电梯参数运行地点日常维保时间半月季度半年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