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定点印刷合同甲方: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沿江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 服务范围在沿江开发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无法内部自行印制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和内部书刊,并按合同规定允许在乙方印刷的项目。2. 交印手续2.1 送印方到乙方办理印刷业务时必须填写“南京沿江开发区定点印刷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审批单上应注明对印刷纸张的要求、印刷数量、印刷内容的具体要求,经送印方单位领导审核和加盖送印方单位公章,乙方方可按照审批单的要求提供印刷服务。2.2
2、乙方应对审批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审批单上注明耗纸规格、克重、品牌和数量,以及加工工艺流程,最后列出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审批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送印方。然后根据送印方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2.3 送印方自带纸张委托印刷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只收取印刷工费。2.4 乙方必须在审批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因急件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按不高于合同承诺的急件加价比例收取费用,该费用应在审批单上明确。2.5 审批单一式三份,需由送印方、乙方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一份送印方留存,一份用于乙方与甲方的结帐依据,一份乙方应妥善保存,与送货单、发票复印
3、件、印刷样本一起存档备查。3. 校对3.1 乙方应对送印方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校对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二。3.2 乙方应将出样送交送印方校对,送印方应对出样认真校对,如对原稿的改动率小于百分之三十,乙方应免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如对原稿的改动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乙方可以加收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录入排版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乙方必须于送印方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正式印刷。3.3 送校过程中乙方应提供至少三次的免费上门送校,超过三次以后的费用由送印方和乙方协商解决。4印刷费用4.1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和收费比例计算印刷费用。4.2 印刷费用应
4、包括:纸张费、印刷工费。如果是急件的话,还包括急件的加价。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费用中。4.3 核价时的纸张费用=市场报价*(1-优惠比例)*(1+纸张放率)。该市场报价系指由江苏省新闻出版印刷物资公司提供的同期市场报价;优惠比例系指乙方投标时承诺的,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同期市场报价基础上的优惠比例;纸张放率应按照不超过投标人承诺的标准执行。4.4 印刷工费均应包括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如送印方自带电子文件,乙方应免收录入费;如送印方未自带电子文件,则录入费按送印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并在审批单上明确的金额收取。4
5、.5 急件的加价按照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合计数乘以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急件的加价比例计算。4.6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5. 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5.1在审批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送印方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送印方指定地点。5.2 送印方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送印方应立即在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送货单上应注明品种、规格及数量;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送印方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
6、信服的答复,送印方可以拒绝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印刷成品进行检验。6. 结算方式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 对大宗印刷甲方应按次与乙方结算,零星印刷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向送印方提供下列单据:(1)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2)每次印刷的审批单和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内容应与审批单中相关内容一致,并必须有送印方验收人签字)。6.3 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须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7. 质量保证7.1 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乙方如为第一类印刷的定点
7、单位,则所提供的工艺标准为PS制版的印刷品质量标准。7.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投标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送印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7.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送印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7.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
8、内没有采取措施,送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8. 乙方交货延误8.1 乙方应按照审批单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印刷项目,并将印刷成品交付送印方验收使用。8.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印刷时间或不主动与送印方办理送货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8.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送印方。送印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间或终止印刷;同时保留按第9.2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9.
9、误期赔偿除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审批单规定的时间完成印刷工作,乙方应向送印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天迟交印刷业务价值的1%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合同价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送印方可考虑终止该印刷项目。10. 税费10.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送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送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0.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 违约终止合同11.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出现,
10、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对乙方有效投诉记录累计达到3次;(2)乙方超过合同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送印方收取费用的;(3)未经送印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印刷业务转包给其他印刷厂印刷的;(4)未经送印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达不到送印方质量要求的纸张印刷的;(5)因乙方印刷质量问题,导致送印方出现重大损失的;(6)乙方向其他非定点印刷供应商代开发票的;11.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印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11.3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1.1
11、和11.2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与其他印刷厂签订定点印刷合同。11.4如有下列情况出现,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印刷服务:(1)对送印方的有效投诉达3次;(2)在结算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期与乙方结算。12.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13. 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后生效。13.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13.3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具体印刷方面的合同纠纷,由送印方与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3.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送印方”系指具体接受印刷服务的沿江工业开发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