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顾问聘用协议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姓名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遵照履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协议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顾问,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方式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 元,作为聘请乙方担任顾问的费用。于每月 日前以人民币形式将其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三条 乙方责任1、乙方有义务在对甲方非公开的有关数据及文件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
2、面同意。2、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第四条 甲方责任对乙方所提出的建议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五条 协议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2、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本协议解除。3、其他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可解除的协议情况。第六条 其他1、甲、乙双方充分理解本协议下所建立的顾问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2、顾问咨询期间,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或利用甲方的资源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权益为归甲方所有。3、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承担的责任,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法律应向甲方承担的责任。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