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伙合同书根据党的富民政策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本着各合伙人自愿合伙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合伙。各合伙人:郭 运:男,汉族,1990年9月26日出生 住址:后北屯东四条4号;郭天生:男,汉族,1956年4月29日出生 住址:后北屯东三条13号;郭大勇:男,汉族,1983年5月28日出生 住址:后北屯东八条12号;第一条 :合伙宗旨:三人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泉聚洗浴中心;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营项目和范围:洗浴住宿;第四条 :合伙企业地址:后北屯村东八条12号院临街一至三层和地下室所有房屋(一层西面三间火锅店除外);第五条 :合伙共同经营期间,合伙人不付后北屯村东
2、八条12号院临街一至三层和地下室所有房屋的任何租金,长期无偿使用。合伙人自己负担一至三层和地下室的水、暖、电费。一层西边三间所产生费用由承租人自己支付。第六条 :合伙期限自2012年7月1日起至后北屯村城中村改造强拆之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三方合伙人签字为准。第七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 郭 运: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二) 郭天生: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三) 郭大勇: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四)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2年6月25日以前交齐。(五)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
3、000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八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 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出资额度比例进行分配;(二)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要求撤股。如合伙人要坚持撤股,按自愿放弃经营股权处理,即退出合伙,但不退一切投资资金,责任自负。(二)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只要有一方坚持继续经营,其他合伙人必须服从
4、,如不服从按自愿放弃经营股权、退出合伙和放弃全部投资金额处理,责任自负。第十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郭运为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具体分工如下:郭运负责:全面管理、财务、人事等事务;郭天生负责:水、电、暖等技术问题;郭大勇负责:洗浴、卫生等问题。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都有表决权,下列事项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执行: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5、。(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对未尽事宜可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为准;(二)合伙人在经营期间如发生争议,需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如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三)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名:见证人签名: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
6、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
7、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
8、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
9、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