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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盛集团劳务派遣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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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乙方:通辽市新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派遣人数及工作岗位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乙方派遣人员由甲方按符合健康条件招收并安排铺助性工作岗位,共 人(附加盖甲方印章的被派遣人员花名册)。 二、甲方职责 (一)对被派遣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考核,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使用被派遣员工。负责制定被派遣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被派遣人员上岗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培训,负责被派遣人员日常教育与管理。 (二)、负责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教育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为被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保证其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中工作。 (三)、依据甲方制定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派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对被派遣人员婚丧假、休息休假和加班及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待遇,应按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退回被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有关应当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依法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通知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与费用等清结事宜。 (六)、因甲方原因解除或终止被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或裁减被派遣人员时、甲方负责依法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损害的,支付赔偿金。但因被派遣人员擅自离岗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行为达到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除外。 (七)、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立即通知乙方,同时协助乙方调查并依照国家、自治区现行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伤亡事故,甲方接受安全生产部门的管理与处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医疗等保险部门不能完全补偿伤亡、职业病有关费用的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凡发生工伤、职业病等病症的派遣员工,甲方应当接受乙方以派遣通知的方式,由甲方适当安排岗位与待遇。 (九)、甲方允许被派遣人员自愿参加甲方工会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十)、甲方合理确定被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绩效奖励额度,每月20日将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含奖金)、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及失业)金足额转至乙方账户。如甲方未按时足额将资金转至乙方账户而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应协助乙方向被派遣人员告知协议内容。 三、乙方职责 (一)、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同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二)、乙方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及时将本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 (三)、乙方有协助甲方依法追究被派遣人员赔偿责任的义务。 (四)、为甲方和被派遣人员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及相关文件。 (五)、要求被派遣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漏。 (六)、派遣员工与甲方发生争议提起仲裁、诉讼时,乙方依法参加活动,如实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七)、乙方对本协议涉及的相关信息,应予以保密。 (八)、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足额及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而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 四、费用结算及相关的规定 (一)、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100.00元(不含任何风险金)甲方于每月20日之前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劳务费发票及管理费发票。 五、如本协议期间,经甲乙双方同意新增加被派遣员工的,不再另外签订补充协议,在劳动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给对方或被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有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后续签。 七、甲乙一方因法定情形发生变化的,变化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变化未确定前,不影响本协议履行。如变化方未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变化方负责。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 话: 乙 方:通辽市新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电 话:8261106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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