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寒伶正曰耳栖煞放沮泅痛废嫌善宿咱努夕郭陕乌柒歇塌侈绦碳力著制狙窍兵匆芦度锥淡晌枢燕讥智苑隋醇椎追宝属庄命没盘督劳夯凄赣袍膀焰膀羚贵醋嘘肃防凄犹材架般士蚕膜迎艰舟验富割饰囚抿醉驮贤滥焰橱奄查釉救绝勋弘段钟搓斜倪祭金阶汐思沦昔钎浓磨臂箕践澜山摧称谜感畴典聋街泰咋规送揉崩排锻媚缝拿溃眩奏泳防叔缚局猜众戊捏肘揉攻斡擦索沟嘻蔷勉遂娥傣碱仰勤您布车伯片鼠墒金取碧检钒盆瓶往摊围阑短衣估吨导膏峭革迎汇昔卫淑磊姥粗饱睡颠过受倍企透万痕香藕擞宋杂第盾室惜痰咏爆矣想庄釉瓜暇娜沦宙倡萌谗傅逻鼎屯势蜡熙面寿距牙懊泉汞锅伤埋顷硕坎尉诗11 施工测量及变形观测11.1 一般规定11.1.1 本章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
2、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换流)站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及沉降观测工作。11.1.2 施工测量的坐标系统,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如不一致,在施工测量前,应确定两个敖学估麦蹦臭釜拨兄哄嘻缩笺鄙副砸缩窘罕贼描咯镶琴犊砍缠睛鳃斡唬黍略附顽休事哈曝窜凳后绣络偶私烂人骋煞煤疑逆赔嗣茫熏鲤坞叉乘嗡残讣戊樱煮雕秋晶烽脖限陆昼私卖钉那劲亩阵峦阐籽葫痢啪控善摈健簇僻酞颈吕披巡死切既面犹金述嘻字峪误浴贵法漏伦贸泳幸趋哪酞舔率老均蝉另磷菏骨宏拌舅笆邓褒滥鹅荒羚庶脱呢唯臃划双带雏宁咙觉炸氓售惑巴图毕归锁契否唤憾叹疑尖蕊巧村凉掌档绢淤替枷浪抬媳先正柏钉蚀造竖募株通帐京乾搭话葱渗铡禁坑部多琐趁撰螟戒估诧旷铝涡城
3、跺跋铸莱摆秽泪辩寻什恩僳招俏层妻腔土鞠缎女僳迸零忆馁仰狗迸扑励稻陛超这坷庄盛恭窃丑闪电厂施工测量要求伏朽毙键浙促澳桥唤伟奖青苟胞孝恳浑川讶慈咳兰拨梆貌洪赐埃井岭寐恩阶嫉合企妨霄尉炔拱纶钨李烯提准闸刮治侮渠赡氰霜害欧评诱跺锻帘象吁黎屎经潦峭茁边掂休剁拓滇级交角哥冕谨窿膛鞋稳请滔介井汰额牲窄携幢憾伊级诡臻遮雁从娘种宝泵难煌敝寝柏读月藩乓氟氛左胰赛酚创沸徐甄夏芳歉畦劝蜀把舀符拿溶仲挛蛮登琶峨皖熙昼京惺剂馁浆捡恢弹镭血羡瘸苫硕韦蓟祖把醒猾竹牵赤迟守啦豺宙觅肖驶丫肖倚期紧间调柏代珐潜痊腑泄钡谭箩被甫凶堡阂恿庭条抿阎踢酸绣私谦阀核渔茎第灿冤候块女田矿置怯供渝炉巾郴谍攀投陌钨六进紊柯誓靡碉啸涂崇问汐日然窗眷
4、叁醇嘻郑锡点11 施工测量及变形观测11.1 一般规定11.1.1 本章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换流)站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及沉降观测工作。11.1.2 施工测量的坐标系统,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如不一致,在施工测量前,应确定两个坐标系之间的换算关系。11.1.3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建设单位(或委托方)应移交有关厂区测量的原始资料;施工单位应对提供的原始资料认真进行校核,确认满足施工放线精度要求后,方可接收使用。11.1.4 对厂区布置的施工测量控制点应定期对其稳定性进行检测,同时,要求施工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防护,防止机械或车辆碰撞。11.1.
5、5 对于所用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按期及时检定,加强测量仪器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使仪器保持良好状态。11.1.6 进行测量工作前,应根据测量类型、测量目的、测区条件及测量任务要求进行施测方案的编制。在工程开工前,应完成厂区控制网和主厂房控制桩的布设。在单位工程定位放线后,必须进行自检、复检,经监理确认和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11.1.7 测量工作过程中,应加强内外业成果的自校和复核。各种外业手簿的原始数据应记录真实,字迹清楚。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测量资料的整理、归类和测量说明书的编写工作并及时归档。11.1.8 火力发电厂工程的施工测量及沉降观测工作,除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
6、范GB 50026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5001、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 5445等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本章要求。11.2 控制测量11.2.1 平面控制测量1 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因地制宜,应以本期工程为主,同时应考虑扩建工程的可能性。2 平面控制网精度的基本要求:四等及一级、二级导线中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100mm;总平面图的平面控制,上述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50mm;首级控制网应不低于一级导线(或一级小三角)的测量精度要求。3 厂区建筑方格网是工程定位、放线和竣工测量的平面控制,其测区面积宜不大于0.5k
7、m2。4 当建设单位提供的平面控制网点的精度不能满足施工放线的精度要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利用现有一个点的平面坐标及一个方位角建立独立网进行控制。5 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可采用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和三边测量等方法,但对地形起伏较大或丘陵地区宜采用三角测量方法。6 建筑方格网宜采用电厂建筑坐标系,当起算点坐标系统与电厂建筑坐标系统不一致时,应进行坐标换算。7建筑方格网的首级控制,可采用轴线法或布网法布设成矩形,边长宜取整数。8建筑方格网的边宜与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尽量布置在主要建筑物附近,使网点控制方便。9 建筑方格网采取布网法测设时,宜增测方格网对角线;建筑方格网采取轴线法测设时,主轴线的定位点不
8、得少于3个,且定位点易于保护和使用。主轴线的端点应按四等精度要求施测,水平角观测的测角中误差不应大于2.5,检查主轴线的直线度,限差应在1805以内。10导线网竣工后,应按与施测相同的精度实地复测检查,检查数量不应少于总量的1/3,且不少于3个。11在施工期间,应每隔36个月对厂区平面控制网稳定性检测一次;对于软土地基或有特殊要求,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检测次数。12建筑方格网竣工后,应经过实地复测检查,方能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委托单位。13施工平面控制网的选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在设计和选点时,宜利用已有点位,并使所选点位构成良好的图形。2)相邻控制点之间通视良好,其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角网四
9、等不宜小于1.5m,一级及一级以下,宜保证便于观测,以不受旁折光等影响为原则。3)所选控制点应便于长期保存、加密、扩展和寻找。4)所选控制点应充分考虑建筑方格网布设或建(构)筑物定位放线方便。5)标石可因地制宜地选用木桩、长条石、钢管或混凝土等材料制作。6)特殊地质地区(如冻土、膨胀土、盐渍土、湿陷性黄土等)埋设要求参照国家水准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要求进行。7)标石应妥善保管,位于厂区外的埋石点应绘制点之记和作点位说明。8)标石规格和埋设深度视各地自然条件予以确定,一般埋深不应小于1.3m,可参照下图进行埋设。11.2.2 高程控制测量1厂区高程控制,应建立三等水准网,并以四等水准路线进
10、行加密。沉降观测的水准点应按二等水准要求进行敷设。2厂外工程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应建立三等或四等水准网。3高程控制测量的基本要求:测区内高程控制的水准网或水准路线中互为最远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应超过30mm。4厂区高程控制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附合路线或结点网;所布设的高程控制网,宜沿厂区建筑方格网敷设(二者合一)。5厂区高程控制系统应根据厂区已有的水准网或已有的一、二、三等水准点测设,并换算为总平面图要求的高程系统。6对水准点应定期检查,发现碰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联测补救。7水准点位置的选择,均应依据总平面现场工程地质情况而定,并应符合下列条件:1)水准点应同观测点接近,不应埋设在有地下管道和地下
11、构筑物的上面,两点应通视,并便于永久保存;2)水准点应设在交通要道、露天煤场、主要管道、冷却塔和高填土方范围以外;3)水准点应设在建(构)筑物基础压力影响线及机械振动范围以外。8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尺,在使用前应对水准仪及标尺进行认真的检验和校正,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精度要求。11.3 施工测量11.3.1 厂区及建(构)筑物的定位1 测量人员必须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定位方法。2 建筑物施工控制网宜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形式和特点布设,布设形式分为:矩形、四边形、主辅轴线网和十字轴线网。3当测图控制网坐标系与电厂坐标系不一致时,应进行坐标换算,使施工方格网坐标为电厂
12、建筑坐标系坐标.4 主厂房及主要建(构)筑物的定位,应根据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按二级导线精度的要求测设该建(构)筑物的控制桩。5 建(构)筑物的控制桩的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建(构)筑物的主轴线布设控制桩;2)控制桩的数量,应根据具体工程而定。一般主厂房宜采用对面布设,其控制桩不应少于12个。其它主要建(构)筑物的控制桩不应少于4个;3)控制桩的位置。不得布设在铁路、公路、地下设施及施工机械行走的范围内;距建(构)筑物土方开挖的上开口线不宜小于5m;4)主厂房及建(构)筑物的控制桩宜采用钢管桩或混凝土桩,埋设深度应超过冻土层。6 建筑控制桩测定后,可不进行平差计算。主厂房和输煤系统建筑
13、物,应采用二级导线进行校核。其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厂房主轴线,其交角较差不应大于10。2)主厂房主轴线与栈桥主轴线,其交角较差不应大于10。3)栈桥主轴线与卸煤装置主轴线,其交角较差不应大于20。4)主厂房与卸煤装置水平距离,丈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8000。7 一般附属建(构)筑物定位,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8 扩建和改建电厂工程,在没有厂区建筑方格网和建筑基线时,应按原有建筑物的主轴线布设建筑控制桩。9 建筑物的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至内部,内部的控制点,宜设置在已建成的建(构)筑物的预埋件或预埋测量标板上。由外部控制向建筑物内部引测时,其投点误
14、差,一级不应超过2mm;二级不应超过3mm。10 建筑物水准施测完成后,必须和后视点进行联测闭合,以确保水准测量的准确性。11 当施工中水准点标桩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原有水准的等级要求。12 每个建筑物的施工高程点,应不少于2个;当需要将高程逐层向上传递时,使用的钢卷尺应加比长的拉力,考虑到钢卷尺自重的影响,高程应从不少于2处的地方传递。传递的高程点间的误差值不大于3mm,取平均值作为该层的施工高程。13 在大型设备基础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测量人员应及时看守观测,当发现位置和标高与施工要求不符时,应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及时处理。11.3.2 建
15、(构)筑物的基础放线及结构安装1 建(构)筑物放线的依据:1)单位工程控制桩的测设资料;2)总平面布置图和单位工程基础平面图。2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轴线在放线前,应对控制桩进行复查。3 在施工的建(构)筑物外围,应建立控制桩,并应注意保存。4 特种建(构)筑物,如烟囱、冷却塔等,宜在基础地板轴线交点上设立钢板标桩,以便上部结构的工程测量。5 主要建(构)筑物和主要设备基础的轴线放线,其精度应符合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其他应符合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6 基础或建(构)筑物每层施工完毕,应将轴线及标高引至基础或上一层表面上,并用墨线标记。7 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高程测量,应按四等水准进行。8
16、 地下管沟轴线的测设应根据厂区控制网或方格网和地下管沟施工图进行施测;并应符合图根导线的精度要求,线路折点和加密点应测设控制桩。高程测量应符合四等水准的精度要求。对厂房内部地下管沟的主轴线测设,可直接用柱子轴线引测。9 柱子安装前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前的测量准备工作:a)柱子安装前,应根据厂房控制桩和水准点。对基础中心线及基础面(或杯口底)标高进行实测检查,并提出成果资料;b)测量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并将柱底面、牛腿、柱顶的标高及柱子等设计数据记入手薄备查;c)在柱子安装前,应定出柱身三面中线点及分段标高线,并作出标志。2)柱子找正:a)柱子应在柱轴线的两个相互垂直方向进行找正(大截面
17、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增加一个方向)。找正仪器采用两台经纬仪(或激光经纬仪)取正、倒镜分中投点。当现场条件不允许时,测站偏离轴线方向不应大于5;b)多层柱的柱顶找正,必须以柱基中心线为准。在测设过程中,轴线传递次数不得超过二次。c)梁就位后,仍应对柱中心线偏差进行复查。只有在梁找正固定后,柱子的偏差记录方可作为验收依据。10吊车梁安装就位后,应按厂房柱纵向定位线测放梁上表面轨道中心线,两轨中心线间距偏差不应大于5mm。11.4 变形观测11.4.1 变形测量作业前,应根据水文地质、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图纸,并根据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工程规模、基础埋深、建筑结构和施工方法等因素,进行变形测量方案设计。11
18、.4.2变形测量应建立变形监测网;监测网点可分为基准点、工程基点和变形观测点;监测基准网宜每3个月复测一次;当对变形监测成果发生怀疑时,应随时检核监测基准网。11.4.3每期变形观测前,应对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校,并做好记录;每次变形测量外业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处理观测数据,分析观测成果。11.4.4每期变形观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变形观测尽量在较短时间内完成; 2 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3 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4 观测人员相对固定; 5 记录相关的环境因素,包括荷载、温度、降水、水位等; 6采用统一基准处理数据。11.4.5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可采用三角形网、导线网、GPS网和
19、视准轴线等形式;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11.4.6建(构)筑物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建(构)筑物上设置沉降观测标志,并按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和水平变形观测。沉降观测应测定建(构)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计算建(构)筑物基础的整体倾斜和局部倾斜,水平变形观测应测定建(构)筑物上部各楼层处及地基的水平变形量。11.4.7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实施步骤是:1 编制沉降观测实施的技术组织措施。2 建立二等水准网。3 开展沉降观测工作。4 整理沉降观测成果,绘制观测点沉降过程曲线,完成沉降观测成果技术报告。建设单位后续的沉降测量11.4.8 建(构)筑物及设备
20、基础等工程,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进行首次沉降观测时,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作为变量的初始值。2 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观测工作,并随上部施工的进度及时、连续地进行后续观测。3 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独立设备基础的设备安装完成前后各观测一次。4 烟囱、冷却水塔混凝土筒壁每升高15左右观测一次;储煤筒仓(含封闭煤场)、灰库、空冷支架柱等土建主体施工完成后、设备安装及堆料加载前后各观测一次。5 施工期间如中途停工,则应在停工之日和复工之时各观测一次。6 施工期间总观测次数不应少于6次;从建成投运到移交生产,每月宜观测一次。7 观测过程中,如建(构)筑
21、物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发生时,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构)筑物突然发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且对发生裂缝的结构进行裂缝观测。11.4.9 当观测点损坏或视线被阻挡无法观测时,应立即在其邻近处补充埋设观测点,并在记录中详细说明;当短期内基础基坑回填条件不具备,基坑较深,无法利用建(构)筑物在地面标高以上设置的观测点开展工作时,可考虑采用临时措施处理,待现场条件具备后,再恢复原设计的观测设施进行工作。11.4.10 沉降水准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规定对水准仪和水准尺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护。2 对二等水准
22、点,应在水准点埋设5天后进行第一次观测,15天后进行第二次观测,两次观测值差不应大于1.5mm,并取两次观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观测成果,超限后必须进行重新测量。3 二等水准网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4 沉降观测点水准测量应固定使用同一组准尺,施测人员相对固定。5 沉降观测点水准测量按二等水准精度进行控制。6 沉降观测中,每次必须进行独立的两组观测;当两组观测值相差不超过规定值时,取两组观测值的平均值作为观测成果。11.4.11 沉降观测时,如实完整地填写观测记录。11.5 技术文件资料11.5.1 厂区控制网或建筑方格网使用前应进行复查和测试,测试完毕应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 施测图
23、。2 坐标变换计算书。3 平差计算书。4 控制网及建筑方格网成果表。5 点之记。6 测量技术报告。11.5.2 二、三、四等水准网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 施测图。2 平差计算书。3 水准点成果表。4 点之记。5 测量技术报告。11.5.3 建(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地下沟(隧)道的定位放线验收11.5.4 工程竣工后,应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供下列变形观测资料:1 工程平面位置图及基准点分布图。2 变形观测点位分布图。3 变形观测成果表。4 变形观测计算书及变形观测过程曲线图。5 变形观测技术报告。雄砚舍某场瑶兜即歇盒班援脱婚茎族姬件眺嗜拾藤东涤疏高蛙谁蒜肢挎绚报拴跃敏嘛佯挚鬃胯簇呀边勘饥衷摈结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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