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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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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XX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合同 甲方:XX县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石油河北华港燃气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1.1XX县政府同意授予中国石油河北华港燃气有限公司XX县天然气的工业用户、汽车用户的独家开发、建设经营权,以加快完善城市功能,节能减排,促进XX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实地考察和友好协商,就XX县辖区内工业及汽车天然气利用项目签定本合同书。 第二章 合同双方 2.1XX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河北省XX县 联系电话: 2.2中国石油河北华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河北省任丘市 联系电话: 第三章 公司的设立 3.1 乙方负责XX县工业及汽车天然气利用项目的投资。 3.2 公司名称暂定为“XX中油华港燃气有限公司”。 3.3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经营活动。 3.4建设内容:天然气门站、CNG母站及汽车加气站(同时考虑LNG功能);相关天然气管网和配套设施;工业户天然气的配接。 3.5项目用地:天然气门站占地15-20亩。 3.6项目经营期限:项目经营期限为30年,自2010年 月至2040年 月。经营期满,乙方在确保正常供气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延长独家经营期限。如乙方转让经营权需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正常供气。 第四章 经营范围 4.1乙方依据公司法在XX县设立公司,负责XX县工业及汽车天然气利用项目和工程建设。 4.2公司经营范围:在XX县范围内,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设计、安装、建设和经营,提供与此相关的维修、抢修服务以及天然气具经营服务业务;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和经营;为工业、汽车用户提供天然气的供应和销售服务;开发天然气的储存、运输和输配设计以及建设和经营管理业务。 第五章 独家经营权 5.1甲方同意乙方在XX县境内独家投资实施工业及汽车的天然气利用项目,并保证乙方在XX县境内独家开发建设工业及汽车天然气利用项目权利30年,在此期间甲方不再审批新的工业及汽车的天然气利用项目。 5.2若乙方在30年内能够确保正常供气,甲方考虑在30年的基础上延长独家经营期限。 5.3若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约(即:使乙方不再享有独家经营权),将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赔偿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的预期经营收益。 第六章 甲方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将本项目列为全县重点项目,成立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工信、发改、规划、建设、土地、水务、电力、公安、交通、工商、消防、技监、电信、环保、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及汽车天然气利用项目协调小组,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2燃气公司在土地征用时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地价。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出让条件且土地平整的项目用地15-20亩,依照法定程序办理门站土地无偿划拨及汽车加气站、公司经营场所土地出让手续 (土地出让价格不超过 万元/亩) ,并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按照土地使用用途确定使用期限,向乙方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6.3甲方保证乙方享受XX县招商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考虑到该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燃气公司在天然气门站及管网铺设中发生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乙方享受当地政府减免政策; 6.4 考虑前期采用撬车拉运压缩气或液化天然气,运输成本较高,工业用气价格:2.6—3.8元/立方米。车用3.3—3.5元/立方米。 管道气引入后,实行比周边优惠的用气价格: 工业用气价格:2.4-3.7元/立方米。 汽车加气:3.1—3.3元/立方米。 如因国家政策、上游气价或市场情况出现变动需调整价格时,按顺价联动调整原则,执行新的供气价格。 6.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下事项: 6.5.1协助乙方为设立燃气公司办理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等所需手续; 6.5.2在乙方相关报批资料齐备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规划、消防审批及工程开工许可等手续; 6.5.3协助乙方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协助乙方组织工程的设计、施工; 6.5.4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协助乙方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税收减免和行政收费的减免以及相应的优惠政策; 6.5.5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城市规划及有关资料;在相关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协助乙方搞好城市基础情况调查。 6.5.6负责落实本合同附件之事项,并以政府文件形式确定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七章 乙方责任和义务 7.1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 7.2乙方应结合XX县发展规划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XX县工业及汽车的天然气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的气源采用撬车拉运CNG或LNG。公司注册后,积极申请管道气开口,批复后铺设长输管道至XX,引入管道气。 7.3负责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经营及管理。 7.4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开始办理“XX中油华港燃气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代码注册、开立银行账户等企业登记手续。 7.5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该项目工程设计,并向建设、环保、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报批。 7.6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乙方以燃气公司为申请人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7.7工程竣工后,低压管线项目乙方自行组织验收,中压管线由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7.8工程建设期间,天然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穿越铁路、公路等道路、绿地及其它公共设施时,施工前乙方应做出详细恢复计划,并自行恢复,费用乙方负责。施工完后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不再另行向甲方缴纳任何费用。 7.9除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外,乙方确保对XX县工业及汽车用户连续、安全供气。 7.10对天然气门站及所属管道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查、维修及保养,保证供气设施常年安全正常运转。 7.11确保供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12燃气公司经营期间与用户发生的纠纷,由供用气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章 合同履行 8.1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根据本合同目的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8.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第九章 合同生效与变更 9.1本合同及附件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内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3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章 违约责任 10.1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该项目无法开发经营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违约方后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及责任免除 11.1合同一方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国家政策等无法预见且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在提出有效证明并在15日内通知合同对方后,不视为违约,可免除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事项: 11.1.1战争、敌对行为; 11.1.2叛乱、暴乱、动乱、罢工; 11.1.3国家政策; 11.1.4地震、洪水及其它异常恶劣的天气; 11.1. 5流行病、防疫隔离; 11.1.6不可预见的主要货源关闭; 11.1.7现场表面下遇到的隐蔽状况; 11.1.8 交通堵塞。 11.2在项目建设期遇到不可抗力,项目建设期的延长期应等于不可抗力的发生期或适用期。 11.3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的程度书面通知合同对方。不可抗力一经结束,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11.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选择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为争议管辖机构。 12.2在进入法律程序的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章 附则 13.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13.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甲方:XX县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河北华港燃气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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