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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2244-2015 泥炭与泥炭基质体积测定 容重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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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73.040 D 21 备案号:44965-201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2442015 泥炭与泥炭基质体积测定 容重法 Determination method of the vollume of peat and growing media-bulk density 2015 - 02 - 01 发布 2015 - 03 - 0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244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2、和GB/T 20001.4-2001 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东北师范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泥炭研究所、吉林省质监标准化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宪民、闫木林、许春明、张丽、王升忠、赵红艳、王忠强、谭亭君。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2442015 1 泥炭与泥炭基质体积测定 容重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泥炭与泥炭基质的体积测定术语和定义、原理、装置、取样、步骤、结果与计算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体积比小于10%的粒径小于60 m

3、m的固体、非块状、无固定外形、松散的物料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DB22/T 1920 泥炭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DB22/T 192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容重 bulk density 单位体积内泥炭或泥炭基质的重量。 3.2 湿容重 wet bulk density 单位体积内泥炭或泥炭基质的自然重量。 3.3 干容重 dry bulk density

4、 单位体积内泥炭或泥炭基质经105 恒温烘干至恒重的重量。 3.4 体积 volume 泥炭与泥炭基质等无固定形态物料的自然容量。 3.5 毛重 gross weight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2442015 2 待测泥炭或泥炭基质与其包装物、承载物一起称量的重量。 3.6 皮重 tare 泥炭或泥炭基质的包装物、承载物重量。 3.7 净重 net weight 扣除包装物、承载物后的泥炭或泥炭基质的重量。 4 原理 通过测定泥炭和泥炭基质的质量和容重,根据公式(1)换算其体积。 DWV

5、=. (1) 式中: V泥炭或泥炭基质的体积,单位为升(L); W泥炭或泥炭基质净重,单位为千克(kg); D泥炭或泥炭基质的容重 ,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5 装置 5.1 装置结构 由量测筒、接口圈、下料筛构成,结构见图1。 说明: 1量测筒;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2442015 3 2接口圈; 3下料筛。 图1 测量装置示意图 5.2 装置要求 5.2.1 量测筒 5.2.1.1 刚性耐腐蚀材料制成,体积 20 L0.1 L,筒高度对筒直径比值为 0.9:1。筒体积注记为 V

6、1。 5.2.1.2 所用量测筒应经过计量检测机构检测。 5.2.1.3 宜采用 300 mm 内径、高 283 mm 带有封盖的塑料管材。 5.2.1.4 量测筒可安装手柄。 5.2.2 接口圈 刚性耐腐蚀材料制成,直径与量测筒相同,高度75 mm2 mm。 5.2.3 下料筛 刚性耐腐蚀材料制成,直径与量测筒相同,高度50 mm,其内装可置换的20 mm0.6 mm、40 mm1.3 mm、60 mm2 mm三种规格筛网。 5.3 辅助设备 5.3.1 称重器 根据测定物料重量大小,选择不同的称重器。不同称重器的感量要求。 表1 称重器的最大称量单位 物料重量 kg 普通称重器最大感量 g

7、 电子称重器最大感量 g 12.5 10 5 2.55 20 10 510 50 20 1040 100 50 40 200 100 5.3.2 直边刮尺 刚性,长度比接口圈直径长200 mm以上。 6 取样 6.1 取样应符合 GB/T 6679 要求。 6.2 用于容重测定的样品量不应低于 120 L。 7 步骤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2442015 4 7.1 根据待测物料总重选用称重器,测定待测物料毛重和皮重,计算物料净重。 7.2 称重量测筒,然后在测量筒上装上接口圈。测量筒要放

8、置稳固水平,防止震动。 7.3 待测物料如体积被压缩或干燥,应该根据生产商产品说明书打散、喷水,促使其恢复初始状态。 7.4 测定适用下料筛。先选择最小孔径的下料筛,用一定量的物料在筛网上拨动,如果网上剩余的物料量小于总放入物料量的 10%,则可采用该下料筛。如果筛上剩余物料量超过总放入物料的 10%,则改换稍大尺寸筛网重复试用,直到满足剩余物料量小于总物料量的 10%。如果 60 mm 筛孔上所余物料超过总物料的 10%,则证明该物料不适合用本标准。 7.5 将 5 L 待测物料,放在下料筛的筛网上,用手左右拨动物料(不要使其细碎),让其通过筛网。剩余部分在通过时更要仔细拨动,不要造成细碎,

9、改变粒径。 7.6 取下下料筛和接口圈,用刮板刮去量测筒上多余物料。刮平时要用轻松锯齿状运动方式从物料中心向两边移动刮平,却不压缩物料。如果刮平后物料下陷有坑,可以用刮下的物料填充。 7.7 称重测量筒和其物料质量。 7.8 重复三次,取其平均值,检查测定误差。 8 结果与计算 8.1 容重 计算物料的容重 Db,公式如下: 134VmmDb=. (2) 式中: bD容重,单位为克每升(g/L); 3m测量筒的重量,单位为克(g); 4m测量筒及其内容物的重量,单位为克(g); 1V测量筒的体积,单位为升(L)。 8.2 体积 计算物料的体积V2 ,公式如下: bDmmV212=. (3) 式

10、中: 2V待测物体积,单位为升(L); 1m毛重,样品加包装袋和车辆等,单位为克(g); 2m皮重,包装物和车辆重,单位为克(g);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2442015 5 bD容重,单位为克每升(g/L)。 8.3 重量测定 物料净重应符合5.3.1中称重器要求。必要时应测定干容重。 9 精密度 9.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0.1%。 9.2 再现性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算术平均值的0.2%。 9

11、.3 不同物料在不同实验室的容重测定误差统计见附录 A。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22442015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不同物料在不同实验室的容重测定误差统计 不同物料在不同实验室的容重测定误差统计见表A.1。 表A.1 项目样本类型 1a 2b 3c 4d 5e 6f 7g 8h 9i 样品数量 12 12 12 12 12 10 10 10 10 异常样品数量 0 0 0 0 0 0 0 0 0 干容重平均值 g/L 395.9 149.3337.2317.5362.1

12、130.590.6 234.6 268.8重复性标准差 2.8 1.9 3.8 3.7 6.5 9.3 3.1 8.4 4.7 重复性相对标准差 2.0 3.8 3.2 3.3 2.7 19.99.5 10.0 4.9 重复极限 r=2.8 7.9 5.4 10.610.415.225.38.6 23.5 13.2再现性标准差 5.9 3.0 5.9 5.1 11.213.33.5 11.1 7.4 再现性相对标准差 4.2 5.7 4.9 4.5 4.6 25.710.9 13.2 7.7 再现性极限 r=2.8 16.6 8.5 16.514.231.538.79.8 31.0 20.4a

13、 冻结高分解泥炭 20 mm(泥炭、泥炭基质)。 b 冻结轻中分解泥炭 0 mm25 mm(泥炭、泥炭基质) 。 c 轻分解泥炭藓+粘土栽培基质20 mm。 d 藓类泥炭+泥炭纤维+发酵树皮+粘土混合基质 0 mm25 mm。 e 发酵生物质(泥炭基质、基质原料)0 mm15 mm。 f 珍珠岩(基质原料)1.5 mm7.5 mm。 g 树木纤维(基质原料)20 mm。 h 树皮(基质)10 mm40 mm。 i 树皮(基质)40 mm80 mm,大于 60 mm 不适合下料器,需采取其他方法测定。 _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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