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财务行政人员按第三条执行,业务人员考勤由业务经理执行。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9:30~5:30,夏季上班时间是9:00~6:00,如有变动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 上班时间应按时到岗位,迟到5次者扣一天工资,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请假者按天数扣发工资,旷工者按天数扣罚2倍工资。
第五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六条 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半天报请,二天以内(包括两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由公司安董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公司安董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八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九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岗,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条 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7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10日之前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