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卫生区分工管理制度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 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办公楼内各科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扶手、窗台的卫生。二、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楼梯无污物、污水、浮土;楼梯扶手、窗台上无浮尘;四周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坐便器、小便器内外表面洁净无黄渍,小便池内无烟头等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台面、镜面无水迹、无灰尘;院落无杂物、树叶。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天进行一次,每天上班前或前一天下班后清理完毕。三、 卫生管理实行科室负责制,第一责任人为科室分管领导,第二责任人为科室负责人。各科室办公室的卫生,由各科室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
2、负责,区域划分如下: 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四楼走廊、大会议室、四楼卫生间、四楼至屋顶楼梯及扶手、区域内涉及的窗台;政工科:三楼走廊、三楼卫生间、三楼至四楼楼梯及扶手、区域内涉及的窗台;财务科:二楼走廊、二楼卫生间,区域内涉及的窗台;重点办:二楼至三楼楼梯及扶手、区域内涉及的窗台;经协办:一楼至二楼楼梯及扶手、一楼卫生间、区域内涉及的窗台;城管办:一楼走廊、一楼前后大厅、后厅台阶、区域内涉及的窗台。四、 由办公室负责对责任区卫生清理进行定期检查,单位相关领导将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次不合格,对分管领导罚款30元,对科室负责人罚款20元,对具体责任人罚款10元,在年底发放精神文明奖或年终奖时一次性累计扣除。五、 全体人员须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工作,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尊重卫生责任人的劳动成果,自觉、共同维护工作场所卫生。 *单位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