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三江湖水面及河堤垃圾清理保洁服务承包合同书发包单位:四川越王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四川王迪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5年8月四川绵阳三江湖水面及河堤垃圾清理保洁服务承包合同甲方:四川越王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王迪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三江湖水面及河堤垃圾清理保洁服务工作,四川越王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比选的方式,选定四川王迪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三江湖水面及河堤垃圾清理保洁服务工作。根据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三江湖水面及河堤保洁实施范围和目标1.1三江湖水面及河堤保洁实施区域范围
2、为三江大坝至东方红大桥,安昌河与涪江交汇口至南河闸坝,芙蓉溪与涪江交汇口至东芙橡胶坝,河堤以内(以栏杆为界)的整个区域的垃圾清理保洁服务(常态化服务)。对三江湖河岸和水面漂浮物包括各类垃圾、水浮莲等进行清理、打捞、运输、按规定无害化处理,达到改善和保护三江湖的水生态环境,水面干净清洁,河岸无垃圾的目的。1.2实行全天候流动保洁制度,保洁覆盖率要求达到100%。保洁效果应符合甲方相关考核标准。第二条 :服务工作职责2.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必须每天组织充足人力物力,对服务范围内的河段进行保洁(包括打捞垃圾、悬浮物、水浮莲及其他漂浮物等)。每天必须把当天收打捞及清理的垃圾、悬浮物、水浮莲等统一运
3、输到合法的垃圾站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垃圾处理费、进场费用由乙方负责。垃圾的运输和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将运输车辆和垃圾处理场所报甲方备案。2.2在汛期及特殊情况下水面出现大量垃圾悬浮物、水浮莲等,乙方应立即增加打捞人员及船只数量。2.3乙方自行解决装卸码头、吊机、道路、管理办公室、生活住房、水电等。2.4乙方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购买社会保险以及人身安全保险,保洁工作机动船必须具备运行相关证照,且救生衣等安全用品要按保洁人员配足,保洁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操作规程安全作业,乙方对作业船只及作业人员等全部安全负全责,船只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船只驾驶资格。第三条 :合同服务期
4、限本合同服务有效期限为1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即行终止。若需续签的,应经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4.1本合同采用总价承包的方式进行结算,每年服务费小写:39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该费用包含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全部费用及成本。4.2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条款“第六条”规定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合同到期20天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扣除考核相应惩罚性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第五条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与设施设备5.1乙方针对本项目应配备服务人员14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负责对清理保洁服务进行全面管理;河道保洁人员7名,负责对水面垃
5、圾进行清理;堤岸保洁人员4名,负责对堤岸垃圾进行清理;巡逻人员2名,负责对本项目全部区域进行巡视并调度保洁人员。5.2乙方应针对本项目配置一艘半自动清漂船、四艘人工清漂船、两艘机动巡逻船。全部船只除配置必要的工作设备外还应配备足够的安全保障设施。5.3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之内,乙方须将清漂保洁队伍人员名单、职责职责、设施设备清单、相关从业证照等资料报甲方备案备案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小写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根据比选文件规定,乙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6.2履约期间乙方无违约情况,合同到期后20天内,甲方无息一次性退还到乙方合同规定的账户内。第七条 :
6、三江湖水面及河堤常态化保洁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三江湖常态化保洁管理工作,促使保洁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保证保洁效果,结合三江湖保洁实际,制定本办法。7.1考试实施单位为甲方,考核对象乙方。7.2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7.3考核办法及程序: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方式,以保洁服务期内每三个月为一个验收考核期,在当期的次月底前对当期的检查汇总并通报。7.4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及违约金条款:7.4.1考核内容为:保洁效果、安全措施、舆论监督三个部分。7.4.2考核结果与保洁服务费支付相挂钩。7.4.3考核标准及违约金条款:7.4.3.1定期不定期检查中,发现每处有明显未清理的垃圾、悬浮物、水浮莲等,
7、乙方应承担惩罚性违约金300元/次。7.4.3.2第三方以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形式投诉,乙方应承担惩罚性违约金400元/次。7.4.3.3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书面转发投诉事件到甲方一次,乙方应承担惩罚性违约金600元/次。7.4.3.4媒体曝光,乙方应承担惩罚性违约金800元/次。7.4.3.5工作时间内保洁工作人员不到岗或未达到规定数量保洁工作人员,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惩罚性违约金300元。7.4.3.6水上作业安全实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使用,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惩罚性违约金400元。7.4.3.7清理的垃圾未按规定处理,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惩罚性违约金300元。7.4.3.8中标人每期累计5次上
8、述违约金条款行为的,乙方除应承担相应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应额外承担2万元惩罚性违约金。7.4.3.9中标人每期累计10次上述违约金条款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有承担相应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含三江湖水面及河提清理保洁服务项目比选文件与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9、并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
10、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
11、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
12、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