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RCWY-YG-KF-014A
汽车停放服务协议
编号:
甲方:天津融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住址: 小区 单元 室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作为 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对机动车停放实施管理职责;
2.甲方受小区开发单位委托有权对外出租地下停车位以及地上临时停车位
3. 乙方是 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实际使用人(或使用权所人)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 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机动车停放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订如下协议:
一、有关乙方车辆的基本资料:
序号
车型
牌照
颜色
排量
应急电话
应急联系人
1
2
二、乙方为下列第 种车位使用人
1.乙方与开发单位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获取了 号车位的停放权;
2.乙方承租了 号车位,且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付费用:
1、若乙方已受让车位使用权的,则乙方应按 元/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汽车停放费用,且乙方应按半年度支付。
2、若乙方租赁车位的,则乙方应按 元/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汽车停放费,且乙方于签约之当日一次性支付租赁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上述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职责,包括公共卫生、通风、照明、车库内设施设备故障排除、秩序维持等。
2、甲方应按乙方缴纳的汽车停放费日期同步授权车辆出入卡(或提供停车位)。
3、甲方应确保乙方车辆能随时进入车位停放车辆,但停电、内部维修等情形除外,
4、甲方对车位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度;
5、甲方对乙方车辆及车辆内的物品不承担安保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票据、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车辆保险(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盗抢险)等材料复印件。
2、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停车位的停放规定,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车行道或其他停车位。
3、乙方应提前三十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下一缴费周期汽车停放费;租赁车位在租约到期前30天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续租手续。
4、乙方进出停车场时应自行刷卡,一车一杆,待道闸完全升起后再行驶。5、若乙方在进出停车库、停车位时对其他车辆或人员造成损害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清洗车辆;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位之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做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实施、附属物等。
9、乙方使用该车位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停放车辆,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转租停车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为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停车位提供给任何第三人使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做好车位公共卫生、通风、照明、车库设施设备故障排除、停车秩序维持的服务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改进;
2、若乙方逾期交费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交付乙方应付款项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气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地震、自燃)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则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3.若此车位在租凭期间被卖,租凭方无条件更换车位或退出车位,如乙方期限未到期,甲方需退清余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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