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广 州 市 职 工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 职 工(乙方): 身 份 证 号 码 : 使 用 说 明一、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三、合同参考文书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类别(管理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五、工时
2、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八、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3、,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甲方)与 (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
4、或职务): 。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 )管理类/( )工人类。三、劳动报酬(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四、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 工时制度。(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六、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5、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
6、、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
7、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甲方因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和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同时,乙方的薪酬福利因应岗位变动而变更。 2、经双方协商,乙方认同甲方的工作岗位划分,并同意甲方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1)技术服务岗位:报告员、初审员、复审员、估价师、估价员、 客服、评估助理、技术经理、项目经理; (2)行政后勤岗位:会计、出纳、档案员、文员。 (3)业务岗位:业务员、业务经理。 3、乙方离职后须继续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业务,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营利或从中获利,否则,甲方保留诉讼乙方的权利。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抄送:省劳动保障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5年9月30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