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 请 理 由 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发 证 机 关 审 批 意 见 发证机关: (盖 章)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申请表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印制 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申请表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印制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专职人员数兼职人员数从 业 人 员 简 历姓 名性别年龄从事会计工作所限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职或兼职填表说明一、凡申请代理记帐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填写此表。此表由发证机关负责印制。二、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机构负责人姓名:指对代理记帐业务活动全面负责的领导
2、人的姓名。2、专职人员数:指代理记帐机构专门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正式在册人员的数量。3、兼职人员数:指代理记帐机构由于业务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数量。包括合同工、临时工。4、从业人员简历:指代理记帐机构专职或兼职人员的简历。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实际年限。6、专业技术资格:可以填写“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并附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填写“有”或“无”;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应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专职或兼职:可以填写“专职”或“兼职”。三、申请成立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除认真填写“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申请表”外,还必须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