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合同编号: 转出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 ,家庭承包地亩以 (出租、转包、互换、入股等)方式,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农作物种植。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保护
2、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行损害。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一) 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为每年元亩,计元年,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元。(二) 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 %的滞纳金。第四条违约责任:(一)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二) 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第五条 其他事宜(一) 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
3、更或解体。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二) 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要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三) 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四) 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五)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签
4、订日期: 年 月 日发包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鉴证人: (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附:补充协议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
5、,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
6、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
7、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