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润万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商铺写字楼租赁代理委托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商铺及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一、 甲方责任与权利1 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2 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3 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客户看房确认书提供给甲方签字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二、 乙方责任与权利1. 乙方
2、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进交易。2.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制少一年。3. 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三、 1. 报酬支付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壹个月租金作为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当天支付。四、 本委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五、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 传真件有效)甲方: 乙方:北京润万嘉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本合同一式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