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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合作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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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赛事比赛承办合作合同 “英雄传说”wbc世界搏击王者争霸赛 承办合作合同 2011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推动_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武术文化运动的交流与发展,甲乙根据各自职能签署 ___________ 赛事承办合作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推广______________运营机构,乙方是甲方委托承办______________是赛事的承办机构,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1、英雄传说wbc世界搏击王者争霸赛(甲方);受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批准指导授权与委托,拥有国内唯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赛事。 2. 2、英雄传说wbc世界搏击王者争霸赛的比赛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体时间协商确定; 3. 3、英雄传说wbc世界搏击王者争霸赛比赛地点为_____省_____市。 第二条 甲方权利 4. 1甲方拥有英雄传说wbc世界搏击王者争霸赛的主办权,比赛场地部分广告权(见附件),全部电视转播权(具体转播细节与要求见附件); 5. 2甲方承担本次赛事组织费的50%;(不包含地面运行费用) 6. 3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的筹备,组织实施。 7. 4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事实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运行。 第三条 甲方义务 8. 1甲方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立项审批赛事协调工作。 9. 2甲方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负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现场组织。 10. 3为整个赛事工作提供所需的运动员、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及所需要的裁判设备;但是整个比赛期间甲方要求的运动员、裁判、仲裁、技术人员、官员交通及食宿费、赛事津贴与补助等有乙方支付 11. 4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新闻通稿以及赛事软文的发布;3. 5对乙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12. 6根据赛事组织工作,甲方将负责召集或邀请国际、国内拳手及代表队参赛。乙方支付、 国内、国际差旅费、赛事津贴和旅游津贴。 第四条 乙方权利 13. 1拥有独家开展该项赛事的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14. 2拥有广告权益,(具体见附件) 15. 3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16. 4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乙方有权安排由甲方共同组织和事实赛事新闻发布会,赛 事正常运行。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7. 1负责赛事组织工作、当地食宿接待以及赛前相关的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18. 2须要向甲方支付赛事组织费的50%(不包含地面运行费)共计____元(支付方式见附 件) 19. 3负责当地主管单位报批,得到认可后向当地政府、公安、消费、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 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 20. 4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官员等人员入住酒店的预定;工程制作(灯光、音响、舞美安 装制作).运动员医疗保险、配备赛事现场急救车、担架以及2--4名合格的神经外科及骨伤科医护人员. 21. 5乙方负责的赛事组织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赛期间的活动、赠票和证件(具体 工作协商见附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22. 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乙方均不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 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 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3. 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乙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4. 3如果甲方的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将运动员等工作人员送到赛区,致使比赛比 赛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来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 实际经济 损失; 25. 4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规定的款项,超过支付期五日后,甲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赛事的权利。 26. 5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行比赛,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 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损失补偿不少于本协议标的___%。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比赛打的权利并享有比赛的全部收益; 27. 6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确定的比赛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 自行更改比赛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8. 7在乙方承担法律手续、政府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 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一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不安排参赛队伍出场参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八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29. 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0. 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 产、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九条 有效期和终止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里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8.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8.2. 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期间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日内未能纠正; 8.2. 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不正确或不准确。 8.2 3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赛事组织费。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赛事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责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31. 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 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严实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32.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33.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则进行仲裁;或 34. 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35. 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传递 (需要回执单)发出三天后视为生效; 36. 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的内容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 所述内容协议; 37. 3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 署,不得修改。 38. 4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 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何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驶。 39. 5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40.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41. 7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 一 一、关于比赛组织 1、乙方负责当地比赛的组织并承担费用:包括宣传、售票、检票、安全卫生等工作; 2、乙方负责提供比赛辅助设备:保证场馆内具备运转正常; 3、乙方负责保证灯光照度明亮,音响齐备。适应国际_____比赛要求和电视转播设备要求; 4、乙方负责在比赛期间提供运动员训练热身场地及休息室、贵宾休息室内、裁判休息室每间房间配备矿泉水。 5、乙方负责提供可容纳_______人以上的赛前赛后新闻发布会场地、具备悬挂新闻发布会背景布 的支撑物,保证麦克风和扩音设备运转良好。 二、关于食宿接待 1、乙方负责提供赛事所有用车并承担费用; 2、接机时为运动员提供20座以上的空调车; 3、乙方负责为运动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日,每日不超过____间的四星级以上酒店食宿并场地费用 4、乙方负责在下榻酒店内提供不少于____日,每日不多于_____人的四星级自助餐,餐标不低于每天每人_____元人民币,(如遇调整具体协商,以队伍要求为准)。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餐单时间。(如遇少数民族人员单独提供用餐) 5、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官员等人员接待入住酒店的预定;工程制作(灯光、音响、舞美安装制作).运动员医疗保险、配备赛事现场急救车、担架以及2--4名合格的神经外科及骨伤科医护人员. 三、比赛期间的活动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安排参赛运动员出席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如果乙方需要安排有参加出席本协议以外的商业活动,需要在赛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经甲方与赛事组委会协商后,由甲方向乙方书面确认,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赠票和证件 1、乙方须在开赛前6天免费向甲方提供赠票张、甲类赠票张、乙类赠票张(其中甲票需要在电视转播主摄像机对面的第一排的最佳位置开始,至少有____张是连号或是成为方阵)且甲方在比赛前____天提出另外买票的要求时,乙方应以优惠%的价格保证甲方____张以内的购票申请; 2、乙方向甲方的官员、工作人员、裁判员、随队记者、赞助商代表、电视转播人员提供场地内证件,并保证上述证件有效。 附件二 赛事组织费支付方式 一、乙方拥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向甲方付赛事组织费_____元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约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成本费_____元人民币 三、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 (签字)篇二:2012少儿大赛合作协议书(市) 合作协议书 本合作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2012年[]月[]日在[江苏]签订: 甲方: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有限公司举行江苏省范围内的“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而乙方具备在[ ]市举办大型模特大赛的条件,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 ]分赛区”赛事的承办单位事宜,特签署如下协议,以咨信守。 一、 定义 1.1 合作 本协议书中如下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作如下解释: 指 甲方同意乙方承办“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部分赛事,并赋予乙方 部分权利,以及乙方在[ ]市举办“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部分赛 事,该赛事统一命名为“yy杯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xx分赛区”(其 中yy为赞助商,xx为主办地名称),该等行为是不可分割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只 同意其中一项或几项而不同意其他部分,如出现这种情况即视为该项合作不成功并 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大赛 [ ]大赛 指 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有限公司 指 指 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 指 乙方在大赛[ ]赛区承办的与大赛相关的各种模特赛事,包括但不限于预赛、复赛、 决赛,赛事所覆盖的行政区域指[ ]。 1 南京南京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公司 地址:南京新街口洪武路正洪大厦1803—1807 评审委员会 指 在本协议项下的各种赛事中,对各位选手的比赛成绩进行评分认定的专门临时性机 构,在各项赛事结束后须向乙方及/或甲方报告工作;评判委员会由5名或7名成 员组成,其中包括由甲方委派的,包括一名评判长在内的人员一至二名,乙方委派 的评判委员须提交该委员的背景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聘用。 赞助商 指 对大赛及/或[ ]大赛的赛事提供各种赞助的自然人、企业、机构和其他各种法律实 体。 入围 指 参加[ ]大赛的选手通过某一层次的大赛的比赛进入更高层次的比赛的行为,例如 通过初赛进入复赛或决赛,或者通过复赛进入总决赛。 1.2 本协议项下各条款之标题仅为标识之用,并不影响其中内容的实质。 二、 合作内容 本协议项下合作之内容见本协议1.1款中关于“合作”的定义,唯乙方须依照如下约定承办大赛[ ]赛区的赛事: (1)分赛区赛事名称:“yy杯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xx分赛区”(以下简称为“[ ]大赛”); (2)分赛区赛事总决赛时间:2012年7月; (3)分赛区赛事举办地点:[ ]。 三、 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做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3.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实体,具备举办本协议项下赛事的资 格; 3.2.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承办[ ]赛区选拔赛,即[ ]模特大赛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资料一套,并根据甲 方的要求及惯例成立赛区监督小组,对分赛区大赛的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3.3.甲方保证以市为单位设立分赛区决赛产生的前20名选手,经甲方同意在本省范围内乙方每增加 承办一个城市则选送选手人数增加10人,代表分赛区参加江苏总决赛; 3.4.甲方保证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漏其通过本次合作或其他途径获取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2 南京南京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公司 地址:南京新街口洪武路正洪大厦1803—1807 四、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为完成与甲方的合作,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诺和保证,并保证乙方违反下述任一承诺及/或保证引致甲方遭受物质及/或名誉上的损失,其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4.1. 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实体,具备承办本协议项下赛事的 资格; 4.2. 4.3. 乙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和同意,其履行本协议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乙方签署本协议后,不得同时承办其他儿童赛事,如若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当即取消承办资格, 并扣罚赛事保证金; 4.4.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分赛区的赛事计划和方案,并严格按照本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参 赛手册》、《评委守则》],以及与大赛相关的约定、规定承办[ ]大赛; 4.5. 在[ ]大赛的组织机构中,甲方须位于所有主办单位中首位出现在[ ]大赛的各种宣传品及各种 场合中,并且[ ]大赛主办单位不得超过三个; 4.6. [ ]大赛的奖项设置必须严格按照江苏总决赛中的奖项设置执行; 4.7. 乙方保证为本协议项下的[ ]大赛各位选手在参赛期间出现的一切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受伤、 死亡,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8. 乙方负责本赛区进江苏总决赛选手在江苏总决赛期间的日常管理。[详见《大赛总则领队须知》]; 4.9.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后5日内,乙方将向与承办大赛赛事有关的主管部门办理必要报批 及/或备案手续,并保证不会因为未办理该等必要的报批或备案手续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发 生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情况; 4.10. 乙方保证在不同的阶段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并保证该等材料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 的,不存在任何虚构和误导: (1) 在签署本合作协议书之前,向甲方出示如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a、 乙方的营业执照,乙方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 (2) 在[ ]大赛决赛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 a、 依照本协议4.7款的要求办理的保险的相关证明资料; (3) 在[ ]大赛决赛前15天,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 a、评判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各自简介; b、[ ]大赛报名情况统计; 3 南京南京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公司 地址:南京新街口洪武路正洪大厦1803—1807 c、 进入决赛选手报名资料(见报名资料要求)、背景资料表及经选手签署确认的《参赛须知》; (4) [ ]大赛决赛结束后七月一日前,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 a、 赛事宣传资料册; b、 决赛影像资料; c、 决赛选手才艺音乐;决赛选手的二寸证件照(注:背景统一为蓝色); d、 其他所有相关宣传报道资料(平面及动态); 4.11.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 ]大赛的承办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12.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批准其他第三方使用大赛的名称及/或徽标; 4.13. 乙方使用的与本协议项下之大赛相关的名称仅限于“yy杯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 xx分赛区”(其中,“yy”为乙方指定赞助商的名称,xx为行政区域名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包括但不限于该赛区的报名表、各种形式的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比赛颁奖现场、主持人用语、宣传手册、赛区会刊等各种形式宣传资料、媒体或其他任何载体上,乙方均须完整的使用该名称,不得作任何更改、变动; 4.14. 原则上,乙方不参与涉及大赛徽标的任何商业行为,即使在例外情况下乙方也只能在满足如下 条件后方可从事该等行为: (1) 严格遵守上款的约定; (2) 经甲方书面认可,但其销售收入须向甲方支付版权费(支付方式及比例双方另行商定),并 且甲方有权为此查询乙方帐簿; 4.15. 乙方保证于2012年[ 7 ]月[ 1 ]日之前全部完成[ ]大赛,包括预赛和复赛及其他一切可能发 生的相关赛事,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所有赛事的,乙方同意,[ ]大赛决赛选手无权再参加大赛的江苏总决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16. 乙方同意,[ ]大赛期间所发生的与赛事相关的任何法律事宜均由甲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 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但因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而引起的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冲突除外; 4.17. 乙方同意,[ ]大赛评判委员会的评判长由甲方指定的代表担任,并且当评判结果出现多种选 择的情况时,评判长享有最终决定权; 4.18. 乙方保证在“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 ]分赛区”会刊首页为新丝路董事长致辞; 4.19. 本协议如未签署,或者在本协议终止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标志或以任何 形式参与其他赛区选拔赛; 4 南京南京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公司 地址:南京新街口洪武路正洪大厦1803—1807 4.20. 乙方保证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漏其通过本次合作或其他途径获取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4.21. 乙方保证随时接受“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赛区监督小组的检查,并以积极的态 度予以配合。 4.22. 乙方保证在“2012新丝路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 ]分赛区”中将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公司 作为联合承办单位,并在所有宣传资料中加入“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公司”标志。 五、 甲方的权利 5.1甲方有权对[ ]大赛的赛事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乙方在承办赛事过程中未遵守本协议、本协议附 件以及与本协议项下之合作项目相关的约定、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如未在限定时间内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取消乙方作为[ ]大赛承办单位的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有权指定代表出任[ ]大赛评判委员会的评判长,并且按照指导性原则,当评判结果出现多 种选择的情况时,评判长享有最终决定权; 5.3甲方享有大赛期间各方制作的与大赛相关的任何衍生物(包括但不限于录像制品、影视作品、书 刊杂志、网络数据)的知识产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将该等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4甲方并享有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中所作承诺和保证中允诺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 六、乙方的权利 6.1 乙方在承办[ ]大赛期间,可向任何企事业单位争取赞助款,赞助单位同时成为主办或协办单 位之一,并有权比照本协议4.11款的约定使用大赛名称进行相关宣传活动;但乙方需与赞助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副本,该部分赞助款项由乙方自行支配; 6.2 如乙方承揽的[ ]大赛的赞助商愿意赞助大赛除本赛区之外的其他赛区(以下简称“其他赛区”) 的与大赛相关的赛事时,乙方可以收取部分代理费,但是,在赞助商对其他赛区予以赞助前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经甲方同意; 6.3 乙方有权向参赛选手收取必要的费用,但是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5 南京南京南京时尚魅力模特经纪公司 地址:南京新街口洪武路正洪大厦1803—1807篇三:大赛合作协议 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 国际品牌小姐大赛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合作期限: 从 2012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项目: 1、 项目招商合作 2、 项目招商合作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甲方负责“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国际品牌小姐大赛中国及世界总决赛”及相关活动项目的整体运作和 正常进行; ● 甲方负责在活动过程中植入乙方所招冠名商或赞助单位的宣传准确、并顺利的执行到位; ● 甲方享有乙方所招冠名商或赞助单位的回报最终解释权; ● 甲方任命乙方为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的副主席。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国际品牌小姐大赛冠军总决赛的规则安排,维护甲方及甲方大赛的声誉和利益; ● 乙方在进行甲方项目宣传招商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公关费用、车辆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 乙方将成为甲方大赛的副主席。 五、报酬及其他约定: 1、乙方为甲方拉回的冠名商或其他赞助商需与甲方签订大赛合作合同,甲方按乙方拉回的冠名商或其他赞助商合同金额(合同实际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的给予乙方报酬; 2、乙方所拉的冠名商或赞助商需将赞助费用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甲方收到款项后,甲方方才对其冠名单位或赞助单位进行有效宣传。且甲方在合同相应款项到账后三日内发放乙方报酬费用; 3、若乙方所拉的冠名商或赞助商出现实物赞助,甲方亦将的实物给予乙方报酬; 4、乙方必须将所拉回的冠名商及其他赞助商合同金额如实报于甲方,不得有所欺骗,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六、违约及解除修改: 1、非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约中任何条款均不得终止或变更;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应及时、准确的覆行本合同,否 则将视为违约; 3、除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动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单独取消或违反合约之约 定,导致对方受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及支出时,违约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并且违约方应负责使守约方免除所有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七、协议终止及仲裁适用法律: 1、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擅自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深圳市仲裁机 关仲裁。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卸ㄎ缓细癫贰6杂诓缓细衿罚追娇梢杂枰曰换酢⒔导刍蛲嘶酢5绮啡毕菹狄蛞曳奖9懿19d15d41-dd0a-4997-aa2c-1775cafe4dca_xljt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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