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本协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工程合作监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以利双方共同遵守。一、本工程以甲方名义商签工程监理合同。二、甲方负责开具发票并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个人所得税除外)。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给甲方。三、监理费的分配:业主付款必须付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取整个工程项目监理费的 %作为管理费(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支付进度收取)。四、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选聘使用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负责支付所聘人员工资费用。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人员相关证书抵押。五、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重大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汇
2、报,甲方应为乙方进行正常工作提供各种便利。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地方法规及监理合同规定,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如乙方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按照甲方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做好监理工作,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本应给予乙方的监理费用。七、如果因乙方工作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合作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次合作监理协议。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导致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支出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事故通报导致甲方不能参加招标投工作,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解决故事原因,尽快恢复招投标工作,并向甲方支付经济损
3、失:金额:大写 小写:¥ 元。如乙方责任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使甲方经济名誉受损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乙方要承当全部责任,包括为处理事故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金额:大写 小写:¥ 元。八、乙方负责对所发生的工作业务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按照甲方资料要求归档),建立资料挡案,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完成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监理竣工验收报告、业务手册。九、本协议自起正式生效,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十、在本协议期间,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变更及双方公司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则自行解除,但甲乙双方必须处理好本协议书规定的经济利益等问题.十一、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满及财务手续结清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十二、双方若有重大争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处理。十三、本工程如有延期增加监理费,另行计算延期部分的监理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 期: 年 月日 日 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