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乙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第三条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上述工资应以
2、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公斤第五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
3、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一一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一一平方米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第六条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第七条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
4、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天假期工作天数第八条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
5、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第十条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第十一条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
6、风俗习惯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 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第十二条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第十三条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
7、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第十四条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乙方代表:代表:职务:职务:签字签字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第十六
8、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 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
9、,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甲方乙方代表:代表:职务:职务: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10、,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
11、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12、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
13、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