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工程财务专项报告.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799059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37.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财务专项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工程财务专项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工程财务专项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工程财务专项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工程财务专项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项目审核报告书审计局:我们接受委托,组成项目组,于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对(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截止2016年11月30日的实施情况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有关该工程的报建资料、财务核算资料由有限公司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提出相关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审核相关报建资料、查核会计记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核实相关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形成了本报告书,为相关部门下一步的业务活动提供参考依据。现就我们此次的检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立项审批情况(一)建设项

2、目基本情况:围绕“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的核心品牌”打造成市中心城区的“后花园”。一期建设项目包括丫口景观湿地、市民生活广场、景区石生树景观、儿童乐园等。该项目建设亮点纷呈: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旅游景区及养生产业园区;打造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的核心品牌;打造最具品牌吸引力的生态旅游及养生度假目的地。据悉,还将打造农耕体验、温泉游乐、岩穴探奇、民族风情等8个小景区。(二)建设项目立项及审批情况、的立项、审批,及其他相关批复情况见下表:序号发文日期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件字号文件主要内容1-11-25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410号对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性质、总投资、资金来源

3、、业主、建设工期进行批复22016-3-10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027号对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性质、总投资、资金来源、业主、建设工期进行批复32016-3-24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对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设备的招标方式核准42016-3-24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服务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55号对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性质、总投资、资金来源、业主、建设工期进行批复52016-4-13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钟环复字42号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62016-5-17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141号对工程项目名称

4、、地点、性质、总投资、资金来源、业主、建设工期进行批复72016-5-25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服务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156号对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性质、总投资、资金来源、业主、建设工期进行批复82016-9-21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444号对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性质、总投资、资金来源、业主、建设工期进行批复(三)工程项目批复内容1、:根据55号文件的批复,基本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地点:;项目性质:新建;项目规模及内容:环境整治美化亮化工程面积22000M2,旅游公路1.61千米,停车场建筑面积24198 M2;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项目附属

5、配套工程;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000.2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2,392.2万元,其他费用2,236.1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用12,140.5万元,基本预备费1,231.42万元。资金来源拟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份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建设工程:24个月。2、:根据141号文件批复,基本情况如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点:钟工贸;项目性质:新建;项目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88600.99M2,总建筑面积为65793.75M2(地上建筑面积58015.41 M2,地下建筑面积7778.34 M2)。建设内容含度假接待区、特色美食街、民族工艺品展销街、酒

6、吧街、文化展示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7,988.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548.86万元,其他费用1,582.87万元,预备费856.59万元,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各银行贷款外,其余部份为业主自筹;项目业主:;建设工期:12个月。3、工程投资概算情况根据156号、444号两份文件批复、两个项目投资总额为54,022.26 万元。具体批复情况如下:(1)投资概算:2016年5月25日发展和改革局文件156号关于服务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审定概算总投资36,531.3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971.81万元,其他费用1,182.51万元,

7、基本预备费1,107.72万元,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125.83万元,环评及地灾评估费38.2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7.09万元,人防设施配套费117.67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用12,14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00万元。(2)投资概算:2016年9月21日发展和改革局文件444号关于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审定概算总投资17,490.9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391.63万元,设备费180.00万元,其他费用975.06万元,基本预备费814.23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85.00万元,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69.25万元,工程保险费77.0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8、160.68万元。二、工程招投标情况2016年3月24日,发展和改革局对服务中心工程招标方案核准,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全部采购公开招标。1、招标代理人的确定:2016年2月29日16:50时,对确定(含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人进行抽取,经过相关程序、现场抽取,最终被抽中单位为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3月8日与被抽中单位签定了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代理人对本工程的施工、勘察、监理、设计的招标工作。被审计单位未提供如何确认东旭有限公司成为项目招标代理人的相关资料。2、工程勘察招标投情况: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5月30日,参与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勘察招标,并成功中标。于2016年

9、7月7日与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该合同9月8日通过合同会审,并经公司法人签字。3、工程设计招投标情况:建筑设计院2016年6月6日,参与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设计招标,并成功中标。该公司2016年3月5日已与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框架协议。该协议3月31日通过合同会审,并经公司领导签字。4、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8月18日,参与有限公司组织的工程施工招标,并成功中标。2016年2月已与签订了招商引资建设框架协议。2016年9月29日,参与东旭有限公司组织的工程施工招标,并成功中标。年12月已与签订了招商引资建设框架协议。5、工程监理招投标情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6月6日,

10、参与有限公司组织的工程监理招标,并成功中标。于2016年8月23日与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该合同8月23日通过合同会审,并经公司领导签字。三、工程履约保证情况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履约金1000万元;景区服务中心(含生态修复综合工程)履约保证金3800万元已于2016年9月1日分支付到。2016年10月27日(记-40号凭证)已退还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四、工程实施情况截止审计日,服务中心已完成土建投资约15,000.00万元,一号山体客土喷播完成;二号山体锚杆完成,客土喷播完成20%;三号山体锚杆完成,客土喷播完成10%;四号山体客土喷播完成90%、二号路沥青铺设完成,一号路起点至二号路交叉

11、口段沥青铺设完成,三号停车场黑色沥青铺设完成。已完成投资约16,000.00万元,主体工程完工面积约5万平米。其中:项目共计28栋楼,已开工建设22栋,后排6栋楼因边坡治理未开工建设,开工建设的22栋楼中18栋已完成主体及外装饰工程,4栋已完成主体工程,在进行外装施工。五、工程项目资金筹集情况截止2016年11月30日,、工程项目资金到位30300.00万元,其中:1、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0.00元,已于2016年7月分五次收到。2、管理委会财政局拨入资金300.00万元(用于生态修复综合工程)。六、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16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已拨付各类工程款项共计26

12、,981.90 万元。拨付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合计拨付各类款项26,981.90 万元。其中:以借款的方式支付工程有限公司款项17,300.00万元;以预付方式支付设计费、监理费、电力迁改等费用共计270.00万元;在开发成本中列支征地拆迁补偿、借款利息等费用共计9,411.90万元;各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类别如下:1、:截止2016年11月30日已拨付各类款项16,236.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709.32、其他费用187.63、征地拆迁及用地补偿费:7,639.11万元、借款利息700.77万元。2、:截止2016年11月30日已拨付各类款项10,745.07万元,其中

13、:建筑安装工程费:9,600.00万元、其他费用136.28万元、环评及地灾评估费:1.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0万元、征地拆迁及用地补偿费:987.49万元。七、工程资金结余情况截止审计日,、建设工程项目对外融资款项共计30,000.00万元,已拨付各类工程款项26,981.90 万元,款项尚余3,018.10万元。八、工程财务咨询的依据和程序(一)财务收支审计法律依据我们的审计工作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资

14、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二)财务收支审计程序我们对有关项目报建及批复文件等前期资料、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复核;对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查验;同时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查看施工合同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1、未按招标法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根据资料显示,该项目招投标的程序基本合规,评标方法和过程基本合理,签订的合同符合招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但也存在个别不规范的现象。如:2016年8月18日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被接受,该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接到通知书30日内到签订施工合同。经查,该施工合同尚未签订。以上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

15、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的规定。根据以上事实责令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并收集完善相关招投标资料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2、项目建设存在“三边”现象:经查,被审计单位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性不完整,建设项目存在“三边”现象。以上事项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

16、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根据以上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责成按照建设程序补办相关批复手续及相关证书。3、投资概算编制不准确:经审计,在实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根据2016年5月25日发展和改革局文件156号与2016年9月2日社区服务中心文件2016164号审计,征地拆迁资金概算批复金额与实际资金需要金额相比,概算批复资金12,140.5万元与实际需要资金8,782.2167万元相比,概算批复比实际需要多3,358.2833万元。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工作的若干规定(计标19831038 号):第八条、设

17、计单位要努力提高概、预算的准确性,保证概、预算的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对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作认真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正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同时,要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指数,考虑建设期间价格变动等因素,做到概、预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以上事实依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七条: 建设项目概算中多计、重计、少计和漏计的投资及不应由建设项目负担的费用,应要求建设单位报审批部门批准予以调整。4、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在拨付款项

18、时以社区服务中心的文件作为拨付依据,无相关征拆进度资料。存在在未办理相关征地拆迁手续(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的情况下实施了土地征拆工作。以上事项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上事实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19、5、不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项:截止审计日,已借支工程有限公司17,300.00万元,其中:借支7,700.00万元,借支9,600.00万元。由于未建立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审计中我们关注了该公司工程款项的支付情况,发现存在不按合同(协议)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根据2016年8月(记-83号凭证)后附的工程进度支付申请表,工程进度为17,202.9685万元。监理单位认定的工程进度为15,000.00万元。建设单位认定的进度为15,000.00万元,扣除施工方应垫资额度3,900.00万元后,工程进度为11,100.00万元。按协议约定(80%)应支付工程款8,880.00万元,

20、实际已支付9,600.00万元,已超额支付740.00万元。根据2016年8月(记-73号凭证)支付旅游服务中心工程借款5,700.00万元,该凭证后附施工出具的借款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算书(封面)、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缺失“施工进度报表审核说明”附件)。本次施工方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认定为6,671.48万元,根据该凭证资料及框架协议计算,应付施工方(按其他工程完成工程的80%支付)5,337.18万元。由于该项工程正式合同尚未签订,相关工程款项支付以框架协议为准,已超支2,362.82万元。两项共计超协议支付工程款项3,102.82万元。以上事项不符合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21、计价规范8.1.1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10.3.1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以上事实责令攀登建立相

22、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的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严格控制资金支付额度、严格执行合同(协议)约定。严禁后续工程款项支付再次出现类似问题。6、工程款项未按审批程序执行,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如:2016年8月24日支付工程有限公司借款5700.00万(记-73号凭证)元。经查,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出具借款报告,财务于8月24日根据第十二次行政会计议定借款,该款项在没有经过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审批补签字时间为8月31日)、监理审批(监理公司补签字时间为10月9日)的情况财务于于8月25日将款项提前支付给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上事项不符合制定的项目资金审批制度的审批程序。建议严格按照制定的项目资金审批制度的审批程序查找落实类似的问题及不规范的审批环节,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7、未签订正式合同,工程款项拨付无依无据。如:至2016年11月,仍未与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款项的拨付以借支的形式支付。其中工程有限公司已借支17,300.00万元。以上事实依据招标法责令查清落实,在该建设项目中还未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签订相关合同,以便款项支付有依有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二一六年十二月九日9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