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
2、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 2技术服务的内容: 。 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
3、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2技术服务期限: ; 3技术服务进度: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2提供工作条件: (1) ; (2) ; (3) ; (4) 。 3其他: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4、(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 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 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
5、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
6、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
7、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
8、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
9、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10、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11、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