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贵州晟锋劳务有限公司
劳动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关规章制定。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可以修改、补充,对本合同文本进行修改、补充须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第三条、劳动者必须本人签署,不得代理。
第四条、本合同文本要求字迹工整,涂改无效。
注:本合同正本壹份已交劳动者。
劳动者签收: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
(固定期限)
合同编号:
甲方:贵州晟锋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第二条 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号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如下第 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至。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期满。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终止。
(三)无固定期限: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主要工作区域或主要工作地点为 ,乙方的其他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分支结构所在地;甲方关联单位所在地;甲方客户和供应商所在地;甲方开展业务、从事活动的其他地区。根据甲方有关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相应调整。
第六条 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一)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如下第 种工时制度
(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贰)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叁)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有关报酬依据《劳动法》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办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度操作规范、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2.正式录用后,乙方的月工资级别与其工作岗位、职务相对应,甲方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月工资级别,甲方在每月 号前发放乙方上月工资。乙方转正后的工资为 元/月。
3.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4.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条 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的,由甲方进行培训或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由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进行轮岗培训。轮岗培训是为提高乙方工作技能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乙方在轮岗培训期间,培训地点由甲方确定,其薪资福利待遇等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60%发放。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60%发放。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与乙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和贵阳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贵阳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乙方病假期间生活费。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贵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关于劳动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学习和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员工手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情节乙方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
第二十条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本合同的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变更。双方在协商变更时,应兼顾国家、甲方和乙方三者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贵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如下所涉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如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并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的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虽然通过聘用体检及工作经历调查,或虽然经甲方认可免除了体检及工作经历调查,但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现隐瞒、造假、虚报或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历、身体状况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不得将甲方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得擅自传播和拷贝甲方的有关资料。当乙方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适时与甲方签订信息所有权协议或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对甲方商业秘密的管理。
(4)乙方严重员工手册的规定。乙方在此承诺:本合同签订前,已经熟读员工手册,并且员工手册如有更新,乙方自愿完全遵守。
(5)在未经甲方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下,擅自聘请非公司员工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
(6)侵占或挪用公司财物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劳动者开始乙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甲方如需续订本合同的,应提前一月书面或通过甲方职工公告栏通知乙方,乙方应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或甲方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回复甲方,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乙方拒绝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续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十一、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后,甲方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甲方工作年限计算,其中计算劳动者的工资系指解除劳动关系前劳动者12个月的基本平均工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未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的,应承担其离职当月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所支付的部分,并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的赔偿责任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或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并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一) 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二)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 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承诺: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应由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和文件,乙方同时承诺应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共同认可和接受在乙方未办理完毕相关交接手续之前,甲方可暂时不为乙方办理工作、档案、社保转出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甲乙双方办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支付。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如下:(1)员工手册;(2)保密协议;(3)竞业限制协议;(4)培训协议;(5)试用期聘用条件。
用人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者:(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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