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门面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业主)
承租方: 身份证号: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商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门面商铺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硚口区简易南片危改小区(桂苑西村)
1号楼1层27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第一年的租期,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年的租期,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年的租期,自公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本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为年付,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第二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第三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每年合同租期到期之日,提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年租金。
2、此门面只限承租人经营,租金为年付,承租期间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给任何人。
3、出租方开始以零转让费将门面承租给承租方。
4、在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不想继续承租,必须将门面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面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结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部设施损坏,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
承租方如果期满一年后,不想续租,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提前三个月在门面前挂出租牌)。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租金绝不退还。
第八条 合同续租及终止: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合同期满,出租方如终止该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方。
3、严禁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若进行非法活动的、违法商业行为的,出租方可随时终止该合同收回房屋,坚决不退还租金。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缴纳房屋押金 1000 元整。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日 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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