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员工。第三条公司依托在线考勤系统对公司员工实施考勤管理。第一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考勤制度,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考勤工作,并对考勤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设兼职考勤员1名,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出勤规定第五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在不违反劳动法
2、规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做适当调整。第六条投资银行部、信息技术部和清算部等部门因业务性质或工作特点等原因需要对以上工时规定进行适当调整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并将调整方式和适配人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缺勤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第八条 员工上下班应当在考勤机上进行指纹登记,无法用指纹方式的可以用刷卡方式,但需事先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公司组织各项活动,如需考勤的,应由活动组织部门负责记录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第九条员工因公出差不能履行指纹或刷卡考勤的,应事先在线提交出差申请,并按管理权限经各级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
3、案。第三章 请假管理第十条员工休假应当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员工假期,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第十一条员工请假需事先在线提交请假申请,申请经直接主管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3日及以上的,还需经隔级主管批准。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由考勤员代其在线履行请假手续。第十二条员工上班时间到医院看病应当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并于事后将挂号单、门急诊病历(或处方、药费清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请假申请附件上传。超过半日的,需上传医生出具的病假条扫描件,公司按病假予以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予以严肃处理。第十三条员工提前结束假期,应将销假信息告知人力资源部。员工请假或休假期满需要续假
4、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再次履行请假手续。第四章 违规处罚第十四条每月末人力资源部以考勤机记录和员工出差、请假、加班情况信息汇总为依据按月对员工出勤状况进行统计,并将结果在各部门内部公示,员工如有异议,可以在考勤结果公布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进行说明。考勤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发放和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人力资源部对考勤结果妥善保管、存档。第十五条考勤机记录和汇总信息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有争议时可借助办公区录像资料取证;各部门事后的考勤说明原则上不予认可。第十六条员工8:30以后到岗记为迟到,17:00之前离岗记为早退,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3次的
5、,每超过一次扣发一日工资。直接主管应对经常迟到、早退者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一)无故缺勤,无完整请假手续缺勤的;(二)请休假期已满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又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或办理续假手续未获批准的;(三)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四)上班后未请假又外出办理其他个人事务的; (五)出差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六)忘打卡且不能提供合理出勤证明的;(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公司组织活动的;(八)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一个工作日内旷工不足4小时的扣发半日工资;超过4小时的扣发1日工资。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或一年之内旷工累计达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以严
6、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因弄虚作假或疏于管理在考勤工作方面出现问题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九条员工委托或替代他人刷卡的,公司对代刷卡双方都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扣除一个月工资的经济处罚。第五章 加班管理第二十条加班是指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时以外工作的情况。下列情况不能认定为加班:(一)员工因个人原因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其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内需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二)在标准工时以外自愿参加有关单位及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的;(三)员工出差期间遇有节假日的;(四)在标准工时以外参加公司、部门组织
7、的文化娱乐活动的;(五)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的。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加班员工在线提交加班申请,写明加班事由、加班时间等内容,申请经直接主管、隔级主管批准,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备案。未经事先审批的,不能记为加班。但在紧急情况下,事先审批确有困难的,可以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第二十二条公司安排员工在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所在部门应给予员工等同于加班时间的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经公司批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加班补休应当按照公司请假审批程序,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加班人员应当在加班开始及结束时履行指纹或打卡考勤手续。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公司有关部门驻外临时办公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自行管理日常考勤,部门考勤员需将其考勤情况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营业部、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