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户消防平安责任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住宅区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为明确防火平安责任,确保本责任单元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灾隐患,特签署本责任书,并商定户主_先生/小姐为xx小区_栋_单元_房住宅的防火平安责任人,履行如下防火平安责任。1、建立以本住宅单元防火平安责任人、全体住宅使用人员共同参加的防火平安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消防法规和政策。2、制定本住宅单元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培训。3、配备必需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时检查维护,并在有效期终止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准确使用灭火器材、家用电器和燃气器具。4、须常常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宣扬教育,强化防
2、火意识,把握防火知识、逃命自救技能知识。不得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等危急物品。5、定时对本住宅单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主动协作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协作燃气公司定时开展燃气器具及平安用气检查。6、不得损毁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面,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场地等。7、有义务参加和组织住宅使用人员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扬活动。8、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和指导平安疏散,火灾发生时应听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9、爱护火灾事故现场,协作消防主管部门调查火灾的原因。10、履行国家规定的关于防火平安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发觉防火平安责任人没有履行上述职责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状况的,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按关于规定予以处理,或申报消防主管部门处罚。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户主需要更换本住宅防火责任人的(如出租或借住他人),必需另行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住宅防火负责人必需承担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各执一份。责任人(签字) :_住址 :_栋_单元_房日期 :_年_月_日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小区住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