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模版.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793533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督办工作力度,提升办事实效,确保所有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在全公司的贯彻贯彻,依据有关《中国**集团资料文件督办管理办法》(光办发[*]38号)并结合公司实际,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办工作应针对所有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进行,遵循“注重时效、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三条 督办工作组织: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督办工作,承担督办事项的立项、登记、交办、催办、办理情形汇总和反馈等工作。 (二)各部门、各分公司、各营业部、各子公司指定专人担任督办员,详细承办本单位的督办工作。 (三)各部门、各分公司、各营业部、各子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所有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及时反馈执行情形,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督办事项范围如下: (一) 集团领导重要批示需贯彻的事项; (二) 监管机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 (三) 公司战略决策和重点工作; (四) 会议议决事项。包括党委会议、总裁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季度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议决的事项; (五) 公司领导重要批示需贯彻的事项; (六) 公司领导批办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七) 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五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部门以上承办的事项,由公司办公室明确主办部门并对主办部门进行督办,主办部门牵头沟通协调协办部门并负责报告办理情形。 第六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督办联系人,详细承办本部门的督办工作,保持与公司办公室的联系,跟踪本部门承办事项的进度情形。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督办工作程序: (一)拟办。对于督办范围的事项,公司办公室按事项类别分类登记,并进行编号(光证办督字〔〕号)。登记内容包括:督办事项、事项来源、接收时间、内容摘要,并提出拟办建议或意见,并视情形报请领导阅示。 (二)立项。经公司领导批示后,公司办公室填写《**证券重要事项督办单》,明确督办内容及要求,承办部门、履行时限等内容,进行立项。 (三)承办。承办部门接到《**证券重要事项督办单》后,应及时安排贯彻,对明确时间要求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并进行反馈。确有困难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书面向公司办公室说明情形,并报公司领导批示。 (四)催办。督办事项执行过程中,公司办公室应适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询问进度,提醒催办。承办部门对交办的督办事项未在要求时限内反馈结果,又不说明原因的,公司办公室发出书面催办单,超过2个工作日未予以反馈的,报公司领导批办。 (五)办结。督办事项办理履行后,承办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提交《**证券重要事项督办单》,公司办公室对办理结果进行确认后,填写“承办情形”,报公司领导审阅通过后,对该事项予以注结;如承办结果不符合要求,经公司领导批示后,由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审核通过后督办事项注结。 (六)反馈。公司办公室定时汇总督办事项办理情形,报公司领导审阅。 (七)归档。督办事项注结后,公司办公室将督办单与有关材料收集汇总后,依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第八条 承办事项办理要求: (一)对于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将任务贯彻到人,并加强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履行承办事项的办理,并在《**证券重要事项督办单》上填写办理结果,反馈公司办公室审核后呈公司领导审签。 (二)如承办部门对于督办事项有异议,须及时与公司办公室沟通协调解决。如在2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未提出建议或意见,视同已经接受督办安排,应当依照时限和要求办理。 (三)因情形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结的延续性工作,承办部门应在《**证券重要事项督办单》上填写工作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反馈公司办公室,并及时报告办理进度。 (四)在办理过程中,若因客观情形变化出现难以克服的重大障碍,致使工作履行时间需要推迟或工作要求未能达到的情形时,承办部门可在办理时限截止前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变更(撤销)督办事项,公司办公室经协商并请示公司领导后,视详细情形,延长办理时间或修改督办工作要求。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应依照档案管理关于规定,及时整理已办结督办事项的材料原件,并妥善归档。承办部门对已承办事项的关于资料文件资料,亦应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第十条 为强化督办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工作的贯彻贯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督办事项履行情形进行统计,定时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督办事项履行情形列入各部门考核内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说明。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分公司、各营业部、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单位)的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证券重要事项督办单 光证办督字〔〕号 签发: 年 月 日 督办事项 事项来源 接收时间 办结时限 承办部门 联系人 公司领导 要求或批示 督办要求 承办情形 公司领导 建议或意见 备 注 4 / 4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