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汽车修理修缮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5 / 5GF92-030 汽车维 修 合 同托修方_ 签订时间_ 协议编号_承修方_ 签订地点_ 一、车辆型号: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车型底盘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送修接 车日期方式日期方式地点地点 三、修理修缮类别及项目:预计修费总款项(大写)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修理修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形下,_天或行驶_公里以内出现修理修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转帐_银行汇款_期限_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协议担保书,作为
2、本协议附本。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经济协议仲裁_法院起诉_十一、各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号码: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号码: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协议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修理修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本协议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协议修理修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修理修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修理修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修理修缮项目及延长修理修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协议时,应以汽车修理修缮协议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协议一式份。承、托修各方各一份,修理修缮主管部门各 份。 监制 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