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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基桩检测合同 编号:2012-02-27
委托方(甲方): XXXXX
检测方(乙方): XXXXX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等部门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对 XXXXXXX 工程基桩基础进行 低应变及静载法检测,每种方法的检测数量根据规范要求确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须共同遵守。
一、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二、检测内容:
1、低应变检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静载试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检测费用:
1、低应变检测: 包干 ;
4、静载试验: 包干 ;
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XXXX元整 (¥)。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则组织检测施工,全部检测完成提交《基桩检测报告》并经县有关部门认可后,所有款项结清并付款到位。
五、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被检测桩的位置及有关检测工作的详细地质、设计、施工资料;
2、提供检测现场的照明及电源,设备进出场及吊装所需的道路和场地;
3、甲方应协调好现场施工。
4、按合同的约定向检测方支付检测工作费用;
5、甲方独自享有该工程项目《基桩检测报告》的权力。
六、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数据采集,计算分析,资料整理,每个单项工程检测完成后向甲方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基桩检测报告》一式五份;
2、提前一天向委托方(甲方)提供桩头(测点试坑)的处理方案;
3、按合同约定享有基桩检测工作报酬;
4、基桩检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检测时间及检测次数:进场时间由甲方提前一天通知。
八、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即行生效,完成报告提交和交清工程款后合同执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法人或委托人(签名): 法人或委托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XXXXX 合同签订时间: XXXXXXX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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