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汽车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20*年*月5 / 5汽车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甲方:_ 乙方:_ 为进一步促进_*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利共赢,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时间 车型日租(元天)协议价押金(元/天)接送机接送机备注天内 5天以上 _*至机场协议价*至机场协议价租车:)6小时以内按半天收费2)日租2小时 ,日限400公里 ,租用2天以上 不限公里数3)燃油费自理 接机:费用已含燃油费及司机费 注: ()_*内、_*内指机场_公司0公里内
2、,超出部份按_元公里计算;(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_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分钟按1小时计)。二、 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号码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商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0%),如客人未按商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个小时以传真号码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
3、工作日以传真号码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保证金的情形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未能高于甲方拟定的*场门*价。 (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场价以电话或传真号码为准)。(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详细规定以机场_公司汽车租用协议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依据有关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
4、厅办理手续。 (1)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文件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协议书并提供担保。 三、 租车优惠(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_*区_机场、_*区_机场)。 四、 结算方式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号码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各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 违约责任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费用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执行。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七、 其他补充条款_。甲方(盖章):_ 乙方(签字):_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