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规范变更设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本办法进行。第三条 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四条 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为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客专公司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定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第二章 变更设计分类与责任确定第六条 变更设计分类与项目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05146号)规定办理。第七条 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3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5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第八条 变更设计根据其原因明确各相关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
3、的责任界定,在会审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I类变更设计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意见为准,类变更设计由客专公司审定。第三章 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第九条 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如果有)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第十条 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客专公司,抄送其他相关单位。第十一条 对所有变更设计由客专公司组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集体决策,形成建设、设计、咨询(如果有)、监理、施工五方会审纪要。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编制变更
4、设计文件,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类变更设计文件由院总工程师审定签发;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现场机构)项目总工程师或总体设计负责人审定签发后交咨询、监理单位。咨询、监理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签认变更设计送审单后报客专公司。客专公司对类变更设计进行初审(领导办公会通过)并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审批后,客专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客专公司对类变更设计进行审批,客专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第十三条 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客专公司立即组织咨询(如果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审纪要并实施,类变更设计在处理的同时按规定
5、向铁道部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第十四条 变更设计要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反复变更是指同一类变更内容在同一工点发生2次或2次以上或已变更的施工图再次变更。发生“反复变更”时,按程序从严审批。第十五条 变更设计影响后序专业者,设计单位及时通报后序专业,对设计进行相应调整。第十六条 客专公司建立变更设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集体研究办理变更设计。第四章 变更设计时限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审查变更设计建议书的时限为2天。客专公司组织I、类变更设计会审的时限分别为收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10天、5天,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第十八条 设计单位根据会审
6、纪要进行设计的时限为:I类变更设计20天,类变更设计12天。按审批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限:I类变更为7天,类变更为5天。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对I、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分别为收到设计文件后7天、3天。咨询单位对I类变更设计预审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后7天,审核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为收到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后3天。第二十条 客专公司对I类变更设计审核的时限为收到咨询单位的预审意见后10天,审批类变更设计文件的时限为收到咨询单位的审核意见后5天。第二十一条 客专公司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的时限为收到设计单位根据批准意见修改的变更设计施工图后3天。第五章 变更设计费用第二十二条 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
7、按批准意见和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施工合同约定方式处理。第二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各方承担相应费用。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第六章 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第二十四条 变更设计建议书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工程费用估算。第二十五条 会审纪要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第二十六条 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
8、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数量必须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第二十七条变更设计通知单加盖变更设计专用章,由客专公司编号。编号格式“线标变号”,其中:建设项目简称(客专);施工标段;工程专业简称;年度;签发单位简称;顺序号。第二十八条 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参建各方应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变更设计汇总表,季度末月30日报客专公司核备。第二十九条 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时对变更设计文件归档。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1变更设计建议书;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变更设计通
9、知单;4I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5变更设计图纸;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7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8铁道部审核批复文件(I类变更)。9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 附件: 1.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2.变更设计建议书 3.变更设计通知单 4.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 5.变更设计送审单 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 7.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附件1: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客专标段(变)纪号二OO年月日,由客专公司(项目部)主持,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一、(工点名称)1原设计情况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
10、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二、(工点名称)1原设计情况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参加单位及人员:客运专线: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二0 O年月日附件2:变更设计建议书 编号:致 (事由、工程范围及工程费增减估算)填报单位: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收件登记号: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审查意见:审核人: 日 期: 附件3:变更设计通知单 编号: 线 标 变 号致 :根据 号变更设计建议书对 (单位工程、结构部位、里程)的变
11、更建议,由 于 年 月 日组织现场调查研究并签订会审纪要(编号: ),委托 进行变更工程的设计,并经 审核,现予批准,依据本通知单施工、监理。抄送:签发单位:签 发 人: 年 月 日变更设计内容、工程质量及工程费增减:变更设计分类: 类。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变更设计图目录:作废图纸目录:备注:说明:变更设计通知单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咨询、设计、监理单位。附件4: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客专第标段 第 页共 页计 算 者: 年 月 日 复 核 者: 年 月 日监理审查者: 年 月 日 咨询审核者: 年 月 日 附件5:变更设计送审单客专第标段 变 号致 : 根据变号变更设计建议书的建议,
12、 于 年 月 日组织现场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变号,我院进行了工程变更设计,现将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你们,请审核。 设计单位(公章): 签发人: 年 月 日变更设计内 容(详见附件,共 页)工程名称里程变更类别: 类增 减工程数量工程费(万元)增减差变更设计图纸目录作废图纸目 录经办人职务联系电话监 理单位意见(另附审核意见,共 页)单位(公章):总监: 年 月 日附表6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客专第标段 变 号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结果备注增加减少计算者: 年月日 监理签认: 年月日附件7:客运专线变更设计工程量汇总表(年)施工单位:合同号:章节工程项目单位总数量总数量来 源(变更顺序号:)编制者: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客专公司主管工程师:年月日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