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地址甲方地址:身份证号:账 号: 电 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合肥彩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地址:皖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机电产业园9号楼3层电话:0551-652821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门面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押金1、租赁期限: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2、该房屋月租金为;押金为,押
2、金于合同期满并结算后退还乙方。乙方交纳 元电费保证金给甲方,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正常用电。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本合同第五条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当返还电费保证金或折抵相关费用。3、每一年为一租金支付期,乙方应提前15日支付下一支付期的租金。第三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第四条维修养护责任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任何修缮的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但不得改动和改变房屋主体构造、不影响房屋原有使用功能、不损坏该房屋内基础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
3、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该房屋所属物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违法违规责任。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符合: 第五条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3.取暖费;4.电话费;5.有线电视及网络费;6. 物业管理费;7.其他由于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如上一切欠费。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
4、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双倍返还租金。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被有权机关查封、扣押的;被有权机关强制执行的;租赁物产权进行分割的。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没收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全部损失:(1)私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注:在非承重内墙上开门洞不属于拆改、变动结构)。(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4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未按时支付房租或其他费用逾期15日以上的。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七条租赁期满1、租赁期满前,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2、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除应交清租金及其他按规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所有费用。第八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合同附件1、甲、乙、丙叁方合同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2、甲方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甲 方: 乙 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