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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试...-(3000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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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企业名称: 合作者: 车牌号:合同编号: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制二八年一月填 写 说 明1、本合同主要适用于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2、签约之前,甲乙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咨询。3、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在本合同书第十七条中写明,也可以签订其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5、本合同书须由甲乙双方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6、本合同书内的

2、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经营管理费用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单位为人民币。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深圳市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 合作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甲方:法定代表人:企业营业执照号码:住所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1.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1. 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

3、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第二条 营运车辆详情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车辆品牌车牌号码购买日期联系电话: : : : : 发动机号 : 车 架 号 : 拖架类型 : 拖架牌号 : 核定载重量 :吨第三条 合同期限3.1合作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 经营管理费用4.1 乙方向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4.2乙方应于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第五条 车辆所有权5.

4、1 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5.2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5.3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第六条 车辆经营权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第七条 车辆营运管理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第八条 费用承担8.1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

6、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8.2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8.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8.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车辆保险9.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损险:万元;(3)第三者责任险:万元;

7、(4)司机乘客责任险:万元/人;(5)盗抢险:万元;(6)承运人责任险:万元;(7)其它: 。9.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第十条 人身保险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10.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用。10.3 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3.1(5)的约定。第十一条 责任分担11.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

8、营管理费用。11.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1.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11.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

9、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11.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3.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连续个月或累计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2)逾期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

10、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5)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九、十条约定义务的。 13.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2)甲方代付费用。13.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13.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

11、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14.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万元。14.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15.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15.2 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第十六条

12、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单选)。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第十八条 附则18.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8.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18.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13、(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

14、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15、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

16、、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17、 地址: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联a191130c-55b9-4b0a-811e-9c7d46b23f57_xljt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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