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 昆山国际会展中心乙方: 盐城国际会展中心 为了加强会展场馆之间的交流、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合作宗旨 1、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二、战略合作领域(一)品牌塑造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2.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并撰写、
2、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3. 甲乙双方在各自产业展、本地消费类展览会和其他行业交流活动中,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二)队伍建设1、双方定期就场馆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思想交流和业务沟通。2、双方在便于操作的基础上,派遣工作人员到对方场馆参与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相互学习。(三)项目合作1、产业专业展览。双方在充分挖掘本地产业特色的基础上,在相互产业有相同、类似的情况下,共同发展产业巡回展。2、消费类展会。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移植、复制、合作举办操作性强、影响力大、有生命力的消费类展会。3、资源合作。双方互相推介、举荐各自的业务合作伙伴,组展、工程服务公司或广告服务等优质资源;互相协调沟通各自关系良好的国家、省和各地会展行业资源、产业资源,共同打造会展品牌。三、其他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2014年3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