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电脑包年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Z200110627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服务电话: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脑软件、打印机、传真机、网络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等系统故障;2、系统软件安装 Windows 2003、Windows XP、win7 win8等;3、管理软件调试及咨询、打印机、传真机检修及驱动安装。4、工具软件、办公软件、网络工具等常用软件安装及维护。 5、维修及更换电脑硬件(含
2、打印机、传真机、电脑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网卡等电脑硬件标准配置。硬件维修或更换需收取成本费);6、电脑及软件升级服务,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7、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主板、显卡、声卡、网卡Modem等);8、查杀电脑病毒,定期做好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管理软件的维护与检测。9、数据备份: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甲方提供);注:若硬件维修或更换,乙方需向甲方收取维修或更换配件的成本费,更换或维修的设备的质保以维修商家保修服务或厂家的质保为准。其它终端设备不在服务范围内,需要服务或维修,只收维修成本费。二、服务响应时间: 1、甲方报修时请预约时间,我们
3、会第一时间安排工程师上门服务。乙方承诺从报修时计10分种电话响应,2小时上门服务,最长不超过12小时,(下班时间不记时)。一般问题可电话解决的,电话即时处理。甲方工作时间为9:0018:00(星期一星期六为正常工作日),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上门服务,则甲方需另付加班费。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的故障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 乙方有义务对每次的维修情况向甲方做出说明,并提供更换配件清单,配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机器更换新配件
4、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若属于甲方使用不当(不属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配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维修或拆卸机器部件。5、乙方不得复制、删除甲方的电脑资料,必须保证系统信息安全。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隐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以该硬件折旧价格为协商基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
5、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的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所做的服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由服务引起的间接损失。6、乙方在合同期的工作时间内必须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合同内的服务内容。7、甲方在日常使用电脑的过程中,应做到对重要数据的及时备份,按正常的操作程序来使用电脑,如因甲方操作不当或误删除而造成的数据丢失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四、收费标准: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网络设备交给乙方维护,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为 。甲方共有计算机 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 元(RMB)/月,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设
6、备,维护费用另议。五、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合同没有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续期! 如甲方需解除合同关系,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便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六、特约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
7、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
8、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
9、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
10、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