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劳务承包合同甲方:四川都江堰市蓝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将位于彭家沟水磨宾馆(二、三、四、五楼)装修劳物承包与乙方施工,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劳务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 水磨宾馆装饰人工费用单价:1、石膏板造型吊顶40元/平方/米(按照投影面积计算)2、石膏板吊平顶25元/平方米,5楼斜坡面吊平顶30元/平方米(按照投影面积计算)3、安地砖和墙砖25/平方米4、安装楼梯砖39元/平方米5、水电改造28元/平方米(含辅助灯,开关插座安装不含主灯安装)6、地面找平、抹灰9元/平方米7、回填卫生间50元/间8、卫生间做防水6元/平方米9、卫生间包管60元/根10、砌砖120厚40元/平方11、双面隔墙20元/平方米12、面板造型50元/平方米(投影面积计算)二、 乙方在施工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尝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及时组织满足作业的劳动力。三、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法规,杜绝违章超作、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承担相关的责任及损失。四、 付款方式: 按进度付款,工程完毕验收结算后付95%,余下5%在2012年年底付完。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