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运输合同 合同签订地:枣阳托运人: 湖北楚湘行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运人: 禹强训 承运运车辆牌照号: 鄂FLG901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商品车公路运输方面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结算:1、货物名称:五菱、长安牌汽车2、运输种类:五菱、长安牌汽车在公路汽车运输以及吊卸3、合作项目:1)甲方按运输计划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2)乙方用运输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库区内,并负责安排卸车安全卸到甲方工作人员指定位置停放3
2、)合作期限:2016年8月11日 至 2019年8月10日4、运费结算:1)运输路线:西安-衡阳 2)运费结算:7000元/趟 (包含所有费用) 3)结算方式:月结4、风险承担: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装车地和甲方库区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货物装车时,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乙方物损风险承担期间发生的物损,由乙方全额承担。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2)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三:乙方责任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3)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4)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
4、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四: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3)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五:文本及时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六:变更与终止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七:纠纷及其仲裁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湖北楚湘行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2016年8月11日 签署日期:2016年8月11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