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字 昆明简蓝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章: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就甲方场地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或者使用场地概况1. 座落位置:森林湖项目小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2. 场地:宣传。第二条 乙方物业服务内容:1、房屋建筑及其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巡视检查。2、环境卫生的管理维护。3、公共秩序的维护。4、车辆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及场地的日常维护。5、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三条 场地物业服务期限:3年 年 月 日
2、起至 年 月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第四条 本场地物业服务费为_2500_元,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完毕。第五条 甲方应按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暖、燃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供暖、燃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暖、燃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费用的,甲方须于次月15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交清相关费用。逾期未交纳相关费用的,甲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交纳违约金。第六条 甲方需要装饰装修场地的,应事先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住户手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3、遵守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4、 对建筑物专有部份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5、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于任何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6、 装饰装修房屋时,甲方应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对场地公共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服务制度,并书面告知甲方。3、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
4、料。4、 制止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住户手册、物业服务制度等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约定管理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约定管理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缴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并从逾期之日起承担违约金5000元。第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或存根)。本合同在昆明市官渡区签订。 甲方(签章): 乙方: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盖章: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