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紫金门花苑 地下车位使用权买卖协议车 位 使 用 权买 卖 协 议出卖人:江苏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人: 紫 金 门 花 苑车 位 协 议经出卖人与购买人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人自愿购买位于无锡市崇安区紫金门花苑地下车位有限期使用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购买人 的车位是位于紫金门花苑 号楼(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号)地下壹层,车位编号为 区 号(车位编号以实际通过验收确定的车位编号为准)。(后附:地下车位示意图)2付款方式与总价款: 本人自愿选择以下方式付清所购车位款,并支付相对应车位总价款。 1.购买当日付 元定金,并于20 年 月 日前付清全款,按销售价执行签约,即总价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2、拾 元整(¥ 元)。此款项只作为购买人就该车位有限期使用权的费用,使用权截止日期将与购买人所签署的紫金门花苑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购物业产权期限相同。车位相关管理费向物业公司另行支付,并在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3购买人未按期付款的,自本协议规定应交限期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付清之日止,购买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出10日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扣除购买人所交定金作为违约金,并没收所有定金。出卖人有权将该车位另行出售无需通知购买人。并且在购买人按期未付清全款前,出卖人有权对该车位进行出租,收益归出卖人所有。购买人对该车位具有预定优先购买。4交付使用日期为:20 年 月
3、 日交付,购买人须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内付清该车位全部总价款,出卖方将该车位使用权交付给购买人,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其办理车位交付使用手续。5车位使用权:购买人所购买车位使用年限等同于商品房使用年限。此期间购买人有权将该车位出租或转让,收益权归购买人所有。本协议只作为车位使用权的确认,不作为办理权属证的条件。6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地下车位仅可用于停放机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于不当使用所导致的后果及损失由购买人自行承担,由此给他人、出卖人及物业公司带来的损失均由购买人一并承担。7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车位定金将作为车位总价款的一部分,按协议约定履行时(无违约情况下),买卖双方均无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车位定金全部,由违约方支付给另一方,该协议继续有效。在无特殊情况时,买卖双方均无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地下车库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当造成买受人财产损失的,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9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10本协议一式贰份,出卖人壹份,购买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江苏金洋房地产开 购买人(签字): 发有限公司(签章) 购买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