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汽车无偿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车辆租赁合同如下:
一、乙方将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租赁给甲方,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 车牌号: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二、在车辆在租赁(甲方使用)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如下:
1、乙方工资: 元/月;
2、车辆保险、年审费用;
3、车辆保养、检测、维修费用;
4、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
5、交通违章罚款;
6、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
7、车辆在借用期间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三、在车辆借用期间,乙方个人用车或私自用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商业运营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或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借用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
(四)甲方在使用期间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
(五)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工资。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乙方负责车辆驾驶工作,满足甲方的正常工作用车需要;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乙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乙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五)在车辆借用期间,乙方个人用车或私自用车产生的违章及交通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九、合同期满可续约,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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