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推广服务合作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事项:1、XXXXX(以下简称乙方)为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提供网上推广服务;2、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可以在百度、google、360等搜索引擎搜索到乙方为甲方推广的相关信息;3、推广方式主要为软文推广为主,借助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360等)、论坛、微信、QQ、QQ空间、门户网站、视频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综合的交互的推广信息;4、乙方综合应用多种方式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推广信息可由甲方提供,若没有则由乙方自行拟定进行网上
2、发送推广;5、乙方通过自己独有的方式或方法对推广信息进行关键字修改及优化;6、乙方每月提供一份网络推广效果数据分析报告给甲方;7、通过乙方网上推广的信息前来咨询的客户,乙方将引导客户到甲方处交由甲方处理。二、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合计:¥ 元(大写:¥ )2、在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协定所需费用,甲方可使用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三、合同签订期限:乙方为甲方推广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给乙方提供推广服务网上注册所需的相关认证资料;(2)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内容;(3)定期提供有关最新动态资料给乙方;(4)甲方为
3、为乙方所提供资料保证完整、真实、合法;(5)甲方可以对乙方推广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变更。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推广服务;(2)在保证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及不改变原意情况下,乙方可根据推广需要对相关内容做相应的编辑、修改、增加和删除操作;(3)乙方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4)协同甲方线下活动同步推广;(5)保证甲方敏感或私密相关信息不泄露给第三方。五、合同变更: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相关条款做以变更;2、一方变更电话、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将变更的电话、
4、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六、合同解除:本合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3、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
5、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6、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7、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七、
6、附则: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
7、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
8、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
9、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
10、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