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合同甲 方:XXXXXX有限公司地 址:乙 方: 身份证号:住 址:联系电话:乙方作为个体餐饮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提供中午和晚上两餐烹饪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劳务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甲方提供烹饪服务。二、乙方提供劳务的内容为甲方员工烹饪中午和晚上两餐;负责到超市购买中午和晚上两餐所需要的菜品;清洗每日的碗筷和炊具;负责每日厨房内的卫生保洁。三、劳务费用及结算办法双方约定每日劳务费用为 元,每个月劳务费用合计为 元。甲方应于每个月的15号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节假日顺延)。四、乙方提供劳务的标准 1、应按照甲
2、方要求,保证烹饪饭菜的质量,确保甲方员工能够按时吃饭。2、不得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菜品原料。厨房及炊具应保证干净卫生。3、乙方应到正规超市购买烹饪所需的菜品等,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正式超市购物小票以供甲方核销费用。五、乙方履行本合同如未达到上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相应扣除乙方每月劳务费用的15%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到非超市的蔬菜供应市场购买烹饪菜品或者乙方提供的劳务严重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六、乙方如单方解除本合同,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的烹饪条件,乙方在劳务过程中应谨慎操作,如因非甲方直接原因导致乙方发生伤害事件,应由乙方承担全
3、部责任。八、本合同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且生效,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 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备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
4、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
5、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6、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