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管理资讯整合网()超大量的管理营销资料下载基地外企来料加工电子厂 人事管理规则第一条 目的本厂为树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则.凡本厂所属从业人员之管理.除法令或本厂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厂办理.第二条 员工守册一. 以诚相待.公私分明.相互尊重.协力完成企业经营目的.二. 服从指挥.遵守规定.尽职守.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三. 认真工作.爱惜公物.不得浪费.提高品质.增加产量.四. 言行诚实廉洁.不得收受馈赠.不私自带公物出厂图利他人.及足以破坏 本厂形象之各项行为.五. 职务有关事项应循级上报不得越级.但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在此限.六. 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会客或擅离工作岗位.七. 未
2、经核准.不得私自带亲友入工厂或宿舍.八. 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无关之用品(零食)进入工作场所.九. 不得泄漏业务及职务上之机密.十. 规定时间上下班.穿着制服.佩戴识别证.服仪端正.十一. 依本厂业务需求.接受训练.出差.支持及调动.十二. 厂内全面禁烟.吸烟者需在工厂外面或指定之场所.十三. 保持工厂环境整洁.禁止随地吐痰及乱丢拉圾.十四. 爱惜食物.个人自觉控制饭量.严禁乱倒剩饭菜的浪费行为.十五. 员工出厂应注意安全,遵守有关规定.发生任何事故.本厂不负任何责任.第三条 报到程序新进员工必须先核准雇用后.应按人事单位指定携带之文件.日期及地点亲自办报到手续.第四条
3、 雇用一. 应征本厂从业人员者.应先审核通过后.才得雇用.二. 凡雇用人员须与本厂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完全遵守无异议.第五条 试用规定一. 试用期为三个月.被雇用人于试用期间经厂方认定不适用.得予辞退不得异议.若在7天实际工作日(含)为厂方辞退者.由厂方负担伙食及住宿费用.不另发给工资.如果实际工作日8天(含)以上辞职或被辞退时.公司应支付工资.二. 依据被雇用人员技能与专长.由本厂安排或调动工作.三. 新进厂员工须缴服装费150元.满3个月后辞退全数退还.如遭厂方辞退可退回押金.自行离职则不退回押金.第六条 作息时间一.日班:上午08:0012:00 午餐及休息 12:0013:00(11月3
4、月) 午餐及休息 12:0013:00(4月10月) 下午13:0017:20(11月3月) 晚餐及休息17:0018:00(11月3月) 下午13:0017:20(4月10月) 晚餐及休息17:3018:30(4月10月) 加班18:0022:00(11月3月) 夜班22:0008:00(11月3月) 加班18:0022:30(4月10月) 夜班22:3008:00 (4月10月)二.员工每日上下班应亲自打卡.并将出勤卡放于指定卡箱内.不得随身携带或携出厂外.违者每次减发出勤奖金2元.凡因公外出外未能打卡或忘记打卡.应提出”申请单”说明原因时间.经单位 主管证明送人事单位.否则以当日未出勤论
5、. 忘记打卡者每次扣出勤奖金2元.三.不得委托他人打卡.违者每次双方均以旷工半个月论.四.出勤卡不得擅自涂改. 违者当日均以旷工论.如对出勤卡有疑问时.请洽询人事课处理. 第七条 考勤规定类 别事 由处 理迟到迟到12分钟迟到315分钟迟到15分钟以上每次扣2元每次扣5元须办理请假.2天内未请假者.当日以旷工计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早退15分钟以上每次扣5元须办理请假.2天内未请假者.当日以旷工计旷工1.未请假者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工者2.满假不到职.又未续假者3.委托代人卡4. 涂改卡片者5.组织调动.擅不到职或拒不工作者6.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冈位7.出工不出力.生产时间不从事生产.因个人主观原因不
6、出产者.1.扣发当日工资2.旷工连续三日者开除.3.双方扣当月1/2工资.4.当月全勤及绩效奖金不发放.5.申诫一次.6.旷工时间=16小时扣当日薪资的3倍.扣完当月全勤奖金.7.旷工时间8小时,扣请假期间的底薪.津贴.(2)请病假时间请假时间8小时,扣请假期间薪资的1/4元.8-16小时,扣请假期间的底薪.津贴.注:请病假4小时,必须有医院证明, 否则按事假处理.第九条 休假一. 本厂每周日休假.二. 以上假日公司得视业务需求,弹性调整放假日期或加班.第十条.薪资一. 薪资是指从业人员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薪资结构.薪资核算.发放等规定,每月10日前后不定期发给.二. 离职员工薪资每月16日之
7、后,亲自领取或凭委托书给人事课,委托他人领取者,委托书须盖有公司人事之公章.三. 离职员工,总经理视情形而定是否同意当天结算薪资.四. 试用期未满期间,公司有权观察该员工是否适用,可在试用期间内随时终止聘用.试用期正常为三个月,厂长或总经理视情形可以缩短.五. 试用期满期之后,该单位主管主动提出是否调薪,调薪幅度视能力而定.六. 工作满一年,主管视情形调整薪资升降不定,如有特表现可提前调整薪资.第十一条 加班一.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工作上需求,须超时工作时,有所遵循特订本法.二. 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三. 责任1. 人事课:负责加班之审核,时数之统计及加班费之计算.2. 各单位:
8、负责员工加班单之申请及审核.四. 内容1. 加班之申请与核准:各单位需要加班时,由员工或助理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单位主管或经理核准.厂长核准,再还给申请单位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送到经理室签核,人事课事后核算加班费.2. 补报加班(1).员工出差时,若因业务需要而加班,得于次日返回工作处所后,补办加班手续.加班时间之起算按个人原单位之工作时间为准.(2).员工于申请加班时间内,扔未能完成工作,以致加班时间超过原申请时数时,应于次日补办再延时部份加班之核实手续.3. 加班时间:(1).延时加班:自18:00起算.(2).假日加班: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夜间1
9、8:00起.4. 加班时数需过一小时(含)以上,才能申请加班,加班时数之计算以半小时为单位.5. 如出差因工于用餐时间仍得继续工作者,得申请加班,但须扣除用餐时间0.5小时之加班时数.6. 员工加班时数之计算,以出勤卡与加班申请单上之数据为核算标准,若两者有差异,以两者中较低者,视为加班数.7. 加班管制:(1).主管应确实审核员工加班之申请及加班之成果,督导加班工作之纪律,并注意加班时数之控制.(2).员工加班时.若有擅离职守,睡觉或其它违反上班纪律情事,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以上处分.(3).员工加班若有虚假报加班时数或涂改出勤卡.加班单者,一经查证属实,将以视情节轻重予以
10、记大过之处分.(4).加班申请单之审核,须由主管亲自处理.8. 加班费之计算(1).加班费如下:直接人员:试用期:1.5元.正式: 1.5-2元间接人员:试用期: 元.正式: 元直接人员:凡直接与生产有关之人员(生产部所有人员)间接人员:凡与生产无直接关系者.9. 出差者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经理级以上签准,并与工厂识别证一起交于守卫,才能出厂.回厂时需由门卫在出差单上证明时间,并打卡,出差申请单交回人事登记.10.出差人员车费实报实销,11.门卫.清洁人员.等相关人员遇法定假日而上班时可申请加班费.第十二条一.人员管制1.所有人员进出厂区均须佩挂识别证并穿工作服.(例假日,间接单位人员不在此限
11、.)2.员工出入厂规定:上班时间直接人员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需有外出单;间接人员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薄上确实填妥数据,并经主管同意核准后方可外出.3.员工进出厂房,仓库区严禁携带私人手提带等物品.4.严禁员工服仪不整或穿着拖鞋上班及进出工厂大门.(1) 本厂员工申请外宿时间,除每周六或固定假日前一天之晚上外,其它时间不准外宿.(2) 欲申请外宿者,须填妥外宿申请单,经理以上主管同意后,送门卫会签,并于外出时交宿舍门卫. 二 物品管制 1员工行李、包裹出厂时,须凭“放行条”须经理核准,门卫人员应详细检查检查。 2发现打卡钟、照明、消防、水电器等各项公共或门禁相关设备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管理单位处理
12、。 3厂内物品携出,须确认“放行条”经由厂长、副厂长、总经理任何一人核准。 4厂外物品入厂再出厂,入厂时应详细登记物品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以备出厂时查验。三访客管制 1应征人员: 首先登记审核其身份证件,指引期于会客室等候,并通知人事人员处理。 2来宾(含厂商)(1) 请访客下车于登记簿上应填被访者姓名、事由及时间。(2) 须通知被访人,经同意访客入厂后,指引于会客室等候。(3) 访客严禁进入工厂,除本厂最高主管同意,并指定人员陪同者除外。(4) 厂商或访客携带样品、设备 或零件入厂登记时应注明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以备出厂时核对。3政府官员 应先确认单位及身份,立即通知行政主管前往接待
13、,引导至会客室4持有本厂特别通行证者或本厂之法定代理人,董事及其所引导之重要客户,请引导到会客室,同时,立即通知行政主管或经理级以上之主管处理。 四防火防盗1 各保安人员应牢记厂区电力配置及应变方式。2 各保安人员应熟悉灭火设备位置及使用方法。3 机动监看厂区重要区域。4 确保消防设备正常动作及应变措施。5 门卫队长每小时至少应巡逻各岗哨1次以上。6 发现厂区或周围有异载现象,应立即通知其它人员共同戒备,并通知相关主管处理。7 确保夜间照明灯光,发现故障应立即通知总务人员修复。 五车辆管制1 任何车辆进入厂区,先登记车号及车型,请其于指定地点停放整齐。2 广场装、卸货须有相关人员在场管理。3
14、车辆出厂须详加检查。4 厂车外出须在“厂车使用登记簿”上填写,经总经理核准(台籍干部亦适用。5 未经核准不得使用厂车。6 厂商送货若仅部分卸货,其尚须携出者,务必在进厂前向保安室登记品名及数量。7 任何车辆出厂拒绝受检,应立即通知主管单位处理。8 厂车外出时,应受门卫检查车内。9 厂车派出使用,规定行政部主管核准方得有效。 六整理整顿1 保持保安室外周围地面、设备及桌面整齐清洁,严禁乱堆物品。2 严禁非保安人员在保安室中逗留及聊天。 七工作精神1 服装仪容整洁,精神要饱满,待客要有礼貌。2 上班期间严禁看报、杂志或小说,不可听收音机,吃东西或抽烟。3 应保持机动,不可一直坐在座位或呆在固定地点
15、;员工上下班、休息时间及人员访客进出,均须站立在大门口值勤。4 保安人员代表本厂执行公务,须秉公持法精神,不纵、不循私。 八其它1 紧急事件处理,应立即通知相关主管。2 保安 人员上班须依照输值表上岗,交接须准时,严禁自行私下换班。3 服从相关主管之指示办理事务,并接受相关查核及测验。4 督导员工宿舍秩序,依规定时间关闭灯火。 九惩戒 保安人员必须确定遵守上列规定执勤,如发现未尽职守时,依人事管理规则加倍处分,如因而造成公司损失时,须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时立即 开除送公安单位法办。十公司于假日及正常上班时间外,为维护厂区安全及各项项秩序,得指派指定人员轮流值班。十一、排定值勤人员因故无值勤者,须
16、事先觅代理人,交经人事单位同意,否则以擅离职守记过处分。十二、晚上及假日值勤期间视同加班,发给加班费。十三、值勤任务、职守时间等相关规定另订之。十四、其它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员工考核 本公司得就员工工作情形及绩效表现办理员工考查核,绩首席奖金发放依据.第十四条 教育训练 为配合公司发展加强人力培训,所举办之员工各项教育训练,员工有参加义务,并列为升级考量,教育训练管理办法另订之。第十五条 人员出入厂管理办法一、 目的为落实本厂门禁管制,使员工进出厂区能进行一定程序,特订本办法。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三、 内容(程序) 1员工进入厂区一律佩带厂证,未佩带者禁
17、止进入。员工进、出厂大门须服装仪容整洁,严禁服仪不整或穿着拖鞋,违者不准进出厂门。严禁携带个人手提袋或包进入厂房及仓库等区域。上班时间外出(含因公外出及请假外出)申请程序。(1) 填写外出申请单,详述出厂时间、地点及事由。(2) 呈各级主管查核,经理核准,如为请假须同时办理请假手续。5员工携公物出厂须有放行条,厂车出厂须凭填厂车登记簿,并详填隋车人员名单。6任何车辆出厂均须由大门保安人员检查车厢及行李厢(贵宾除外)。7员工出厂携带包裹、行李或皮包者,须接受大门(宿舍)保安人员检查。8员工申请外宿规定:(1) 本厂员工申请外宿时间,除每周六和固定假日前一天之晚上外,其它时间不准外宿;经理核准即可
18、。(2) 欲申请外宿者,须填写外宿申请单,经由经理同意后,并于外出时交宿舍门卫。9有下列情形视同重大违规,一律开除。(1) 出厂时拒绝保安人员执行各项检查规定,而强行出厂者。(2) 私带工厂物品出厂者。(3) 翻越围墙进出厂区者。(4) 辱骂、殴打保安人员者。(5) 使用打架方式解决问题之双方。(6) 员工随地吐痰。10员工出厂时须遵守各项法令,如发生任何意外,厂方不负任何责任。11其它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餐厅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使本厂员工用餐时,能遵守秩序及讲究卫生,特订本办法以为遵循。二、内容1用餐时间(1) 早餐:07:0007:30(假日延到08:00)(2) 午餐
19、:12:0012:30(3) 晚餐:17:3018:002超过上述时间仍未至餐厅用餐,无饭菜可进食者,请自行处理。3用餐时须依规定排队打菜,严禁插队或争先恐后,违者须重新自队伍最后排起。4打饭取汤时要依自己的食量酌予取用,并避免掉落地面造成浪费。5一律需于餐桌就位用餐,严禁边走边吃,或于餐厅外其它地方用餐。6用餐后需将桌面菜渣清理干净,始可离开,并将其倒于指定地点。7严禁于饮水机、凉房内或其它非指定地点清洗餐具。8餐厅电视开放时间:(1) 平时中午12:00-13:00(2) 平时晚上17:00-22:00(3) 假日 07:30-22:30(4) 开放时间外严禁私自使用9凡违反上述规定,且经
20、劝诫不从者,每次罚10元。10严禁于餐厅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抽烟.酗酒或赌博,违者依厂规处分。11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起居作息规定 寝室熄灯时间:晚上11点,如有加班,依加班返回宿舍时间延长一小时。 二、各寝室由管理部总务课推派寝室长一人,负责环境内务及人员管理之安排。 三、室长职责 1排定寝室环境整洁,垃圾清理之值日人员。 2寝室内务反映之要求,并协助本办法执行及推动。 3寝室内务反映及室友之反映。 4凡担任室长者,每月参加室长会议。 5室长须善尽上述职责。 6寝室公物(如:笨斗、扫帚、衣柜等,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四、 员工
21、逾时返回宿舍规定:1住宿人员需于23:00之前返回宿舍。2凡逾时返厂者,逾时30分钟内罚20元,30分钟以上每逾时30分累计一次,超过晚上24:00未归者,视同擅自外宿处分。3擅自外宿者,罚50元。五、 宿舍人员违反下列规定者,一律开除,并送公安单位法办。1 赌博.偷窃.打架.吸毒.喝酒.闹事或携带违法凶器或美工刀等。2 向同仁强行借款(物)或勒索恐吓3 蓄意破坏公物,并须照价赔偿。4 携带异性进入宿舍或擅自进入异性宿舍者。5 翻入围墙进入厂区者,并视同小偷处理。六违反下列规定者,每次罚元,累犯三次者开除。 1。擅自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者。 2无故或借故辱骂各级干部,不服从指挥,经查属实者。
22、3于非吸烟区吸烟者。 4于宿舍内进行炊事者,并没收相关设备。 5在寝室内喝酒者。 6不服从室长及其它宿舍管理人员纠正者。 7擅自接用私人电话者。七违反下列规定者,每次罚5元。1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安宁者。2个人座位不整洁,或毛巾衣物任意挂放,未保持整齐清洁者。3擅自调换寝室或床位或擅自移动宿舍公物者。4乱丢果皮、纸屑、烟蒂各类垃圾或随地吐痰者。5担任值日人员,负责清洁服务,工作不尽职者。6洗澡或洗衣物时浪费水,且纠正不改者。7离开宿舍时电灯,电扇或其它电源未关者,当日值日生处分。8熄灯后不就寝,仍在说话者,听音乐或做其它影响他人安宁者。八个人钱财、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九住宿同仁外出及申请外
23、宿规定,须依本厂相关办法办理。十退宿规定:1离职当天即应搬离宿舍,并将床铺内务柜整理清洁,经检查合格后始可离开。2离厂时须经大门守卫检查行李及携带之物品,确认无误后始可离厂。十一、本厂为维护宿舍之整洁及安全,将不定期派人员对宿舍进行各项检查。十二、其它未尽事宜,依本厂相关规定办理。十三、本厂自公告日起正式实施。第十八条 奖惩 一本公司从业人员之奖励区分为下列三种:1嘉奖2小功3大功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嘉奖。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绩效卓越,能适时完成任务者。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4有其它功绩,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或发奖励金。1
24、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2节省物料或对发料利用成效者。3遇有变故,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者。4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具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供表扬者。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突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2维护工厂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4具有其它效大功绩,足为其它从业人员表范者。 五本公司从业人员之惩罚区分为下列四种:1申诫2小过3大过4开除 六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以申诫。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
25、之工作者。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3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5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合理指导者。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8在厂区内未配带识别证三次者。9破坏环境卫生者。 七有下列事迹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记过或视情节罚款: 1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2泄漏生产或事务上机密者。3携带违禁物品入厂不听制止者。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7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26、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9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制造私人对象者。(如:使用公司计算机打私人文件)10造谣造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八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得予记过或罚款。1对上级批示未报告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2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3在工作场地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4投机取巧隐瞒朦蔽谋取非份利益者。5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6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九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得不经预告给予解雇之:1订立劳动合同时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遭受损害者。2对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
27、人或共同工作之从业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3违反劳动合同情节重大者。4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本厂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5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而未论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6无正当理由、旷工三日者。7各种假期内未经公司许可,而往他处工作者。8聚众要力,妨害生产秩序者。9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足以破坏劳资情感者。10在厂区内赌博(含宿舍)11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1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13侵占公有财产或营私舞弊。14在厂区内有伤风化行为者.为15在厂房、车间、仓库非指定场区吸烟16在工作中喝酒或滋事妨害生
28、产秩序者。17年度内累积满二次大过者。18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者。19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者。20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21门卫值勤中睡觉犯满3次。 十前项各款本公司从知悉解雇原因之起解雇,并不发给该员工之薪资作为惩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一。奖励方式依下列规定计算之,于当月薪资发放。 1记嘉奖一次者 总共:10元 2记小功一次者 总共:50元 3记大功一次者 总共:100元十二。惩罚方式依下列规定计算之: 1记申诫一次者 扣10元 2记小过一次者 扣50元 3记大过一次者 扣100元第十九条 离职 一、公司所属员工离职
29、,匀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于下列规定之天数提出申请。1试用期满之作业员3天前后提出.2试用期满之文员及干部15天前提出或完成工作交接。3签约人员按签约规定。 二、经批准离职者须依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缴回识别登记公司借予之公物,未缴回者扣缴该项成本费,手续完全办妥后方可离开。 三、离职人员不发给绩效奖金、年节奖金及其它非薪资项目之奖金或津贴。 四、未于规定天数提出申请或手续,未办妥即自行离职者,以旷工解职办理,并不发给薪金,其薪资纳入员工福利。 五、任职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本厂扣回发给之制服、寝具等成本费。 六、离职者应于离职两个月内亲自或委托他人领取薪资,超过期限将不发给该项薪资,其薪资纳入员工福利。第二十条 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依政府法令,本厂其它规定办理或另行公告。免责声明:本管理工具由中人网会员提供。中人网会对会员提供的管理工具进行筛选和编辑,但是并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或可靠性。该管理工具的版权属于提供者所有,有关版权的问题请直接与提供者联系。